应城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落实中考优先照顾录取政策的通知
根据《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孝教育字[2013]12号)精神,现就落实2013年中考优先照顾录取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非计生类加分
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按照孝教育字[2013]12号文件及孝感市中考加分优录登记表有关精神,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2、4月20日前,各初中上交优录加分学生的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计生类加分
1、各初中在应城市中考群中下载孝教育字[2013]12号文件,并在师生中进行宣传。同时打印相关优录表格(一式四份)发放给优录学生对象填写;
2、3月25日至3月30日,计生类加分由考生或家长持相关证件和优录表格先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盖章。盖章后的表格交镇、场、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盖章;
3、4月1日至4月8日,由镇、场、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集中交市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市公安局审核、盖章由市计生局集中办理;
4、4月15日前,市计生局将计生类加分优录考生表、花名册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集中转至市招生办。
应城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