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全区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芝罘区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规定,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和择校生三类。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数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80%,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1%,择校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9%。上述三类招生必须按照统招生、自主招生、择校生的顺序依次完成。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的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
今年我们继续把普通高中统招招生计划的85%用于指标生分配。指标分配原则上是以初中毕业生合格人数和对初中学校教育工作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将分配指标落实到各初中。
为方便考生,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仍然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查询成绩。考生可凭五位考试编号登录“烟台市芝罘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成绩查询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与成绩查询(详见http://baoming.zfjy.cn)。考生志愿填报安排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志愿设置一个报考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录取时,以报考志愿为主,调剂志愿为辅。考生应自愿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阻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到自身学业考试成绩在学校和全区中的位置、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条件以及希望选择的高中等因素后慎重填报志愿,志愿填写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一经被所报学校正式录取,即成为该录取学校的正式学生,同时建立高中学籍,该生将自动失去自主招生与择校生的录取资格。外地户口的在读学生在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入学时要与高中学校签订协议),可报考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三中分校、青华中学、双语实验学校和培英学校(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需是山东省内户籍)。
2014年我区普通高中新生的录取分指标生录取、统招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及择校生录取四部分,录取程序为:
1.首先根据2013年初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成绩和各校应届学生数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名额。
2.按招生计划的80%确定各高中的招生名额,再按各高中招生名额的85%确定各高中指标生招生名额、按各高中招生名额的15%确定各高中统招生的招生名额;按招生计划的11%确定各高中的自主招生名额;按招生计划的9%确定各高中的择校生招生名额。
3.按指标生招生名额总数的1.2倍由高分向低分划定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凡在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按照指标生分配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学生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资格。
4.按各高中指标生的招生名额,在录取资格范围内按学生志愿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顺次录取。
5.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和志愿进行指标生剩余名额和统招生的录取。
6.各高中按《芝罘区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并在学生所在初中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