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芝罘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现对2015年拟降低10%或5%分值录取的15名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如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真实性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举报电话:6226580。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二中宫毅
二中李龙健
二中郑瑜
青华 姚皓文
青华 施逸凡
十中 王一芮
十中 张孜昱
外国语 于鸿儒
祥和 严茵
祥和 杨昊南
一南 关佐平、关佑安
一南 曲文颖
一南 吴沛昱
一南 胡腾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