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做好组队参加全省中学生各项竞赛的准备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在城区部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
招生项目按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和宜昌市城区普及性较高的项目进行设置,共设: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游泳、武术、健美操、羽毛球、毽球、网球。
二、招生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市一中、夷陵中学、葛洲坝中学、市二中、市七中、市外校。
2.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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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篮球 |
排球 |
足球 |
田径 |
游泳 |
乒乓球 |
羽毛球 |
网球 |
健美操 |
毽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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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
22 |
6 |
31 |
13 |
2 |
6 |
2 |
3 |
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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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
5 |
1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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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
总计 |
27 |
16 |
45 |
13 |
2 |
6 |
2 |
3 |
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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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4人 |
三、报考资格
按照《2016年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中规定的资格报考。网球、毽球报考资格:获得市级比赛前三名,省级比赛前八名方可报考。
四、报名、专业测试
1.报名
考生须填写《宜昌市城区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2份,填表时考生及考生家长请仔细阅读承诺书,同意后在承诺书栏签名,再凭获奖证书、身份证(或户口)、保险单原件(另交复印件各2份)于5月6日前在所在毕业学校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项目。
各学校对照《2016年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报名条件严格初审签字后组织报名,于5月10日报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各校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控报名条件。各区教育局将区级审核通过的材料、区级各项目体育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存档备查。于5月12日上午10:00前,将中考体育考试报名数据库报邮箱:twk306@sina.com,纸质报名表报市教育局7002会议室,市直初中报名资料由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12日下午4:00各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到市教育局7002会议室领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准考证。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于5月14日上午8:30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背面),篮球考点设在市七中,足球考点设在葛洲坝中学,田径、排球、武术、健美操、羽毛球、毽球考点设在市二中,乒乓球考点设在外校,游泳考点设在市体育场游泳馆,网球考点设在市体育场网球场(考试办法:同羽毛球),报名合格考生由毕业学校派专人带队到各考点进行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内容与办法
1.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测试内容与办法按《2016年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可在宜昌教育网下载),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毽球、游泳、武术、健美操按各项目分数由高至低排序。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根据报名人数多少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赛制,每盘三打二胜,按名次和专业水平排序;
2.足球(男足)专项测试前4项(颠球、绕杆射门、折返跑、踢远)总成绩排前88名进入第5项实战技能评分环节;
3.现场公布测试成绩,除比赛评定内容外,考生应在记录表上对测试的成绩签名确认,当场裁判长和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名;
4.专业测试实施项目裁判长负责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5.在专业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中考诚信档案,取消其专业考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资格;
6.对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填报志愿
1.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与考生中考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2.有相同项目的招生学校,体育特长生可选择1所或多所学校填报,录取时按志愿顺序投档;
3.如后继志愿填报学校无考生对应项目时,不再作为体育特长生录取,转正常高中招生录取。
七、资格认定
按《2016年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根据专业测试分数和招生计划划定,体育特长生按专业成绩分合格生、优秀生两类:
1.专业成绩合格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总人数1:1.2比例划定,不加标识符;
2.专业成绩优秀生:在本次专业测试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核定为专业成绩优秀生,加注星(“*”)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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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专业成绩) |
篮球 |
排球 |
足球 |
田径 |
游泳 |
乒乓球 |
羽毛球 |
网球 |
健美操 |
毽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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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
前8名 |
前4名 |
前12名 |
前6名 |
第
一
名 |
第
一
名 |
第一名 |
第
一
名 |
前
3
名 |
第
一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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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
前2名 |
前2名 |
前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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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1.参加了湖北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并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2.入选了2015年宜昌市青少年校园初中足球联赛的最佳阵容的城区应届初中生;
3.其它项目专业成绩排名第一为优秀特长生,考生不足3人的非球类项目成绩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特长生。 |
八、特长生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在高中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各招生学校中考统招线降分投档。
1. 降分标准:专业成绩合格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85%投档(不按分配生分数线,下同);专业成绩优秀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70%投档;降分后的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
2.当报考一个学校同一项目志愿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中考成绩优者录取。
3.对在省中运会上成绩优异和有特殊潜质的体育人才,经学校考核、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后,可实施特招录取。
九、特长生管理办法
各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对体育特长生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工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生活、训练的落实,要保障训练和参赛经费,保证训练时间,强化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力争在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各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代表学校和本市组队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举办的竞赛活动。
宜昌市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
宜昌市城区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毕业学校: 中考报名号: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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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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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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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彩色
登记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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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学校测量) |
cm |
学校测量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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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项目(限报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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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考生作为体育特长生录取后,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学习,保证按时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保证代表学校和全市学生代表团参加各级比赛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
考生签名: 考生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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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报名资格的比赛(运动会)名称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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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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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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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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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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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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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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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
(考生获奖证书情况、身高情况)
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
育局
意见 |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签字: 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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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
育局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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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作为城区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依据,各校自行打印。
2、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具有报名资格的比赛(运动会)只填写初中阶段符合报名条件且最具代表性的一项。
3、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书、身份证(或户口)、保险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