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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教育局2013年中考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5-9 12:20:58

 

四、考生档案

(一)规范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档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初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考生电子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电子档案信息由初中学校按县教育局统一规定具体组织采集;纸介质档案由初中学校按县教育局规定建立并保管;严禁在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考生纸介质档案严格按县教育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组建,保证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完整、规范。考生纸介质档案袋用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式样。考生纸介质档案应按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纸介质档案建档内容为:(1)初中三年的《初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册》(含宜昌市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及专题教育学习情况考核记载表);(2)初中三年的关键性表现材料(关键的表现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特长和获奖情况,限报三份);(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5)考生志愿表;(6)有关优录证明材料。

(三)初中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关于纸介质档案的管理和发放办法,严格办理档案交接登记手续。考生纸介质档案建档完成时间须在6月底前。学校应于712日前上交考生档案。

(四)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优录条件等)、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内容。电子档案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要与考生报考登记表等纸介质材料的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学校按志愿录取的新生,坚持不退录、不换录的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分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填报。

全县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填报志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由考生按照市招考办制定的网上填报志愿要求和操作说明,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站上自主填报。

志愿填报工作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指导下,凭报名号、密码在学校或家中于规定时间内自主在“宜昌教育招考信息网”(www.hbyczk.com)上填报志愿,并在毕业就读学校打印正式志愿表签字确认。此志愿表装入考生档案袋,考生应同时将其志愿转填到档案袋封面上的相应栏目,供录取时投档参考。

考生如不按时到校对志愿信息表进行校对审核,视为认同其网上填报的志愿。

志愿填报由招办和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设置志愿填报咨询接待处,解答处理相关事项。

六、录取、注册学籍

(一)市教育局规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类、分县、分批、分校进行。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网上操作。按照先高中后中专,先重点普通高中后一般普通高中,先名额分配计划后划线录取,先正取计划后飞翔计划,再择校计划的顺序进行。

(二)录取坚持严格控制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实行统一划线,依考生成绩排序,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执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按特长生录取办法进行。

(三)普通高中录取执行方案待市教育局制定后另行发文。

(四)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全日制学生的录取一律凭考生志愿办理手续。中职学校录取组织实施方案待市教育局制定后另行发文。

(五)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后,应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名登记。对因逾期未报到登记而导致招生计划缺额的,招生学校应及时向县市教育局专题汇报情况,申请组织安排征集志愿和补录。

(六)注册学籍。招生录取结束后,高中阶段学校凭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审核打印的录取名册到县、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七、优录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政策,相关优录政策和审核办法另行发文。

八、组织与制度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自身发展,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和教育科研电教信息中心主任为成员。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初中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录取标准和工作规程,组织招生工作。

(二)工作职责

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在县教育局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股室和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具体分工为:教育股负责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政策,负责招生政策宣传、考试组织、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招办负责中考报名、填报志愿的技术支持。计财股牵头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局办公室负责考务后勤保障及协调工作。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查处初中毕业生学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教育科研电教信息中心负责进行考试综合评价和质量分析,实施理化实验、信息技术操作考查。督导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执行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情况的督办检查。

(三)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评定结果,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划定资格线录取的标准、办法和结果,普通计划生、分配生、飞翔计划生和特长生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为一周。

2、诚信制度。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制度。县教育局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初中保送、推荐生质量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等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有关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3、监控制度。县教育局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普通高中招生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可以投诉。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反馈投诉人。

4、复议制度。学生对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招生录取结果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初中学校、招生学校提出复议要求,有关学校必须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向申诉人反馈。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调查,及时处理。

5、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普通高中招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涉及学校的,在对学校进行评先表彰、年终考核和保送、推荐生名额分配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涉及教师的,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涉及学生的,在综合素质评定中“公民素养”维度直接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1、秭归县2013年中(会)考日程安排

2、学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3、宜昌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

4、宜昌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5、宜昌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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