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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萝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 2014-5-6 8:55:35

2014年广州市萝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幼儿入园年龄为满3周岁(即2010年9月1日后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合理制定2014年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批,并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幼儿园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公办幼儿园2014年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80%,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主要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区教育局备案。
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学位,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若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
(五)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六)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轻度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学前教育工作。
二、招生班额、对象和范围
(一)幼儿园招生班额,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1.公办幼儿园
(1)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开发区第二幼儿园、香雪幼儿园面向全区,其招生计划的80%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萝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龙光幼儿园、香雪山幼儿园、天鹿花园幼儿园、东荟花园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人户一致的户籍适龄幼儿,即该适龄幼儿之父(母)为对口小区住宅房产业主,且该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户籍地址与该对口小区住宅房产地址一致。
如果小区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若小区人户一致的户籍适龄幼儿数少于其招生计划的80%,则其差额用于面向全区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萝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不限户籍,但必须优先招收随父(母)在我区生活居住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 公布招生计划
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区招生办于5月9日在萝岗区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
(二)招生批次
独立批:小区配套公办园,包括龙光幼儿园、香雪山幼儿园、天鹿花园幼儿园、东荟花园幼儿园。
第一批: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的公办园,包括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开发区第二幼儿园、香雪幼儿园,以及尚有学位余额的小区配套公办园。
第二批:公办园、民办园自主招生。
(二) 招生时间节点及程序
1. 网上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萝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uogang.edu.cn),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进行网上报名,每一名幼儿在独立批次、第一批次只能报一所公办幼儿园,在第二批次可报若干所公、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0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14日(5月14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结束后,由区招考办在区纪委、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对报名数据进行封存。
2.独立批次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
(1)在报名系统上显示成功报名的小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人数,若在对口小区配套公办园的招生计划数之内,则全数纳入拟录取资格审查名单;若超出对口小区配套公办园的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拟录取资格审查名单,地点设在萝峰小学阶梯会议室,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社会人士、家长代表现场监督下,区招考办启动电脑派位程序。经电脑派位的相关幼儿园拟录取名单在萝岗区教育信息网和在幼儿园张榜两种形式同时公示。
(2)5月15日下午15:00为小区配套公办园电脑派位时间。
(3)5月17日上午9:00—下午5:00为小区配套公办园拟录取幼儿资格审查时间,请拟录取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幼儿亲自前往拟被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第一批次的(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公办幼儿园招生
(1)5月19日下午15:00时,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的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地点设在萝峰小学阶梯会议室,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社会人士、家长代表现场监督下,区招考办启动电脑派位程序。经电脑派位的各幼儿园拟录取名单在萝岗区教育信息网和在幼儿园张榜两种形式同时公示。
(2)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对拟录取幼儿资格审查。5月22日—5月23日,上午9:00—下午5:00,凡在电脑派位拟录取名单上的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幼儿亲自前往被拟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公、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统一在5月30日前完成,在此时间前的录取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园自行决定。
5.在上一批次已被正式录取的适龄幼儿,家长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适龄幼儿,不再纳入下一批招生(含电脑派位)。
6.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房产证或其他现住址的合法证明材料(查原件,交复印件);
(2)户口本(查原件,交户口本主页与幼儿户籍信息页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查原件);
(4)出生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交原件,在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地街道社区办理);
(6)幼儿保健手册(查原件,交复印件);
(7)幼儿预防接种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因为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参加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进行补录(公办幼儿园若实施电脑派位的,按照排位序号依次进行递补),直至录满为止。
7.公示及录取。5月31日起,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向通过审核、符合招录要求的幼儿发出《新生入园体检通知书》,按照要求组织幼儿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通过体检后,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于6月4日正式下发《新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注册登记。幼儿园将注册登记结束后的最终录取名单分别在萝岗区教育信息网和在幼儿园张榜两种形式同时公示1周。
8.未被意向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可继续参加其他各类型幼儿园招生。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或者国家、省、市的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附件:广州市萝岗区2014年幼儿教育3周岁小班招生计划安排表


                         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
                           2014年4月30日
广州市萝岗区2014年幼儿教育3周岁小班招生计划安排表

序号 幼儿园 招生计划数
1 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90
2 广州开发区第二幼儿园 99
3 广州市萝岗区东荟花园幼儿园 50
4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山幼儿园 45
5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幼儿园 75
6 广州市萝岗区龙光幼儿园 100
7 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幼儿园 50
8 广州市萝岗区小天使西基幼儿园 60
9 广州市萝岗区小天使幼儿园 60
10 广州市萝岗区东基幼儿园 50
11 广州市萝岗区东区中心幼儿园 100
12 广州市萝岗区宏岗幼儿园 40
13 广州市萝岗区岗贝幼儿园 25
14 广州市萝岗区南村幼儿园 80
15 广州市萝岗区宏康中英文幼儿园 75
16 广州市萝岗区格岗幼儿园 75
17 广州市萝岗区岭头幼儿园 80
18 广州市萝岗区童真幼儿园 50
19 广州市萝岗区南方中英文幼儿园 150
20 广州市萝岗区红太阳幼儿园 135
序号 幼儿园 招生计划数
21 广州市萝岗区黄陂幼儿园 90
22 广州市萝岗区洋紫荆保利林语山庄幼儿园 20
23 广州市萝岗区中大附属万科城外语幼儿园 52
24 广州市萝岗区童真联合幼儿园 75
25 广州市萝岗区博雅艺术幼儿园 100
26 广州市萝岗区昱星实验幼儿园 50
27 广州市萝岗区培恩双语幼儿园 60
28 广州市萝岗区九佛中心幼儿园 50
29 广州市萝岗区花城幼儿园 50
30 广州市萝岗区镇龙幼儿园 50
32 广州市萝岗区红卫幼儿园 40
33 广州市萝岗区小太阳幼儿园 50
34 广州市萝岗区阳光宝贝幼儿园 50
35 广州市萝岗区华源幼儿园 135
  合计 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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