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连云港市将从2013年春季开始,实施新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新收费标准规定,幼儿园仅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保育教育费基准收费标准为:省优质园每生每月33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180元;市合格园每生每月150元。 郝泽宇
更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