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秋季
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现将《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1日
厦门市同安区201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确保2013年秋季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1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幼儿园及学前班要根据办园(班)基本条件,尽量满足幼儿入园要求,努力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招生对象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
各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 8月17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招生片区,在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幼儿就近入园,招生通告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办理报名手续。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免疫卡、健康卡等有关证件,携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应仔细核对有关证件,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招生规定
(一)公办幼儿园
1.服务区(片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适龄儿童属“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户口应迁回(入)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幼儿园入园。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上学。
2.城区公办幼儿园(实幼、兴国、洗墨池、西溪、附幼、阳翟)片区内招生对象(3周岁)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7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兴国幼儿园今年利用原大同中心小学古庄分校举办分园。兴国幼儿园古庄分园招生服务区为古庄社区、古庄新城和环城北路以北原就读兴国、洗墨池幼儿园的楼盘。2013年秋季至2015年秋季,环城北路以北原就读兴国、洗墨池幼儿园的生源有3年入园过渡期。过渡期内,原已在兴国、洗墨池就学的幼儿允许留园学习,也可以转回兴国幼儿园古庄分园;小班幼儿可选择入读原片区幼儿园,也可选择入读兴国幼儿园古庄分园。2016年秋季过渡期满,上述生源不再享有选择入园的权利,全部入读兴国幼儿园古庄分园。
原西柯潘涂幼儿园今年迁入原潘涂小学办学,更名为西柯第二中心幼儿园。
4.各幼儿园在划定的服务区内招生。实幼幼儿园(后炉园区)、洗墨池幼儿园服务区2012年起做小幅调整,调整过渡期为3年。今年户籍在调整区域内的原住民(祖籍地,户籍非购房迁入)子女,要求到原服务区幼儿园就读的,原服务区幼儿园要给予接收。
5.贯彻执行市(区)委、市(区)政府有关政策,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境外中层以上,境内高层)子女、“银城113”人才子女、区拔尖人才子女、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境外捐资助学者子女、驻军子女、台胞子女经申请享有照顾入园待遇。要求照顾入园的适龄幼儿童,其监护人应按规定于8月9日前向区教育局送交《同安区幼儿园2013年照顾入园申请表》(见附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照顾条件的,照顾入读除实幼、兴国幼儿园以外的任一公办幼儿园。若个人选择的幼儿园过于集中,应服从教育局调整,入读其他幼儿园,有关幼儿园和幼儿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6.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各公办幼儿园要把控制班额作为创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市优质园第一要务认真做好。各公办幼儿园必须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实验幼儿园后炉园区和兴国幼儿园不招收片外借读生。各园招收的新生要逐一核对,报教育局局务会审核,及时进行公示。
(二)民办幼儿园
1.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1〕347号),报名入读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①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应标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相关记录);
②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③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④幼儿出生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2.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按与区教育局签订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收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上浮20%。幼儿园不得采取先多收再退还的方式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各中心小学对辖区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支持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各中心幼儿园要积极帮助农村园改善办园条件,有效提高午托比例,提高保教水平,各园服务区户籍人口学前3年入园率应达到93%以上。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园要求,各园可在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按时入园的前提下给予接纳。
(二)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三)各民办幼儿园应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搞不实宣传。要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教育局备案。未批办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四)各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各单位要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同安区幼儿园2013年照顾入园申请表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1日印发
附件
同安区幼儿园2013年照顾入园申请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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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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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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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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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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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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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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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顾类别(在照顾类别后的栏目打√) |
| 1 |
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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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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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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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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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银城113”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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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同安区拔尖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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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同安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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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台胞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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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驻军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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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境外捐资助学者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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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请 就 读 幼 儿 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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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相关 部门审 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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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连同佐证材料请于
8月9日前送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照顾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引进人才子女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详细说明人才引进时间、和要求升学的校名);
3、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重点人才引进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规模以上企业”中的境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区经贸局出具的《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
6、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薪资证明材料(2011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8、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11-2012年)。
三、“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1、荣誉证书。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四、台胞子女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五、驻军子女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驻军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4、监护人现役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5、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六、境外捐资助学1、捐资票据(复印件)
2、受益单位证明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