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⑴ 报考高中的学生在普高、职高两类志愿中可以选其中一类,也可以填报两类志愿,尽量做到不跨报。
⑵ 普高正取生志愿填报:
①正取专业志愿:凡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音、体、美特长测试的学生可填报专业生志愿,并首先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填报一中或二中或不填;第二志愿可填报对应的音、体、美特色学校或不填;第三志愿可填报三、四、五中的任意一所或不填。
②文化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填报一中或二中或不填;第二志愿只能填报三中或四中或五中或不填。
(3)各学校校长、相关负责人、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必须深入研究招生方案,认真指导与管理考生志愿填报。首先是保证普职比按1:1合理分流,其次应引导优生按合理的人数比例分别填报一、二中;引导要求择校的学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学校。
(4)志愿填报纪律:a、志愿填报工作十分重要,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应该认真组织和指导,但最终应以考生及家长的志愿签字为准;b、应特别提示考生如果被甲校正式录取,就不得到乙校就读(包括计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