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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榆林中考高中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2015-5-5 17:38:37

 

(五)综合素质评价。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陕教基〔200955号和榆政教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评价流于形式,走过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要逐人审核评价结果,将真实准确的评价结果记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六)体育(艺术)实验班专业测试。考前,举办体育、艺术实验班的高中学校,要制定测试方案,并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市招生办备案。中考结束后到成绩公布前,在县区教育局的监管下,完成专业测试。

五、阅卷

2015年,全市中考网上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成绩信息以“总分+单科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的方式呈现。单科成绩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具备毕业要求。

六、志愿填报

全市网上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由考生登录榆林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具体时间届时通知。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初中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家长同时履行《志愿确认表》签名确认手续,并将《志愿确认表》统一收齐后交由县区招生办存档备查。凡未在《志愿确认表》上签名或签名不全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

七、建档

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档案包括初中学籍卡(从“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志愿确认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或免试免测审批表。往届生中考档案可不装初中学籍卡。

初中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建立,县区招生办负责保管和发放(返籍考生在中考前将本人初中学籍卡上交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后,方可领取中考准考证)。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携带《录取审批表》到县区招生办领取档案。未按时领取档案的学校,一律不予安排学籍注册、变动。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全市实际,2015年录取工作遵照以下原则进行。

1.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中考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和综合素质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其余四个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省示范高中和省、市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2.在符合上一条原则的前提下,按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定向生录取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榆林市初中学籍二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连续在毕业学校初二、初三就读的学生)。

2)在相关学校统招分数线下,按定向计划和志愿、分数依次录取。所下延的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

4.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确定。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方式。全市继续按县区学校招生方案和考生志愿、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的方式,通过网上完成录取工作。

2.录取批次。全市录取共分为三个批次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及榆林高新中学。

第二批次:其它公办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

3.录取办法。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先按规定比例完成统招计划录取,随后按定向计划完成定向生录取。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安排补录,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参加第二、三批次录取的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一次性按计划完成录取工作。

4.体育(艺术)实验班录取与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计划未完成的,不再安排补录,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九、信息报送

(一)报名信息。430,市招生办负责将全市中考考生报名库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二)考生信息。512日前,市招生办将编排完考生准考证号的考生信息库报送市教育局。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三类数据。52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将上述三类数据上传“榆林市中考管理系统”,市招生办负责数据接收和审核,确保数据的规范完整。522日前,市招生办要将三类数据汇总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

(四)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关学校统一在6月下旬完成专业测试,并由县区教育局于中考前将测试成绩表(参照录取审批表,提供准考证号、测试科目及成绩)、数据库光盘(Excel2003格式)上报送市招生办。

(五)志愿信息。市招生办按要求适时将志愿信息汇总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

以上报送的信息光盘,须一式两张,贴标签,标签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装入信封内密封盖章。

十、有关要求

(一)坚持宣传与培训相结合。中考报名前,市招生办要在榆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时发布《榆林市2015年中考管理系统考生操作指南》,并在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榆林教育网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招生办、初中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站、微信等形式,加大中考政策宣传力度,并逐校、逐人开展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开展答题卡使用适应性训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抓好考试安全工作。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强化试题(答题卡)运送、保管工作,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制定考试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夯实安全防控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市、县区招生办要加强中考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尤其要从严管理考生涉考信息(报名、成绩、志愿、录取),同时要教育广大考生不得随意泄漏本人涉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坚持细化体育考试工作。各县区、高新区要分别制定体育考试《实施细则》,明确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尤其要按省上要求配齐、配足测试器材,做到送考到校、安全施考,公正、公平赋分。届时,省、市将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实地抽查。

(四)坚持规范新生入学管理。秋季开学报名时,高中学校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初中学籍档案),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被录取的考生,如开学后第一周因故不能报名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时不超一周。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由学校申报取消其录取资格。各高中学校要均衡调配师资,合理设置班级,不得突破班额规定。

(五)坚持依法治考、依纪问责。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立足于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对于劝阻学困生参加考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防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定向生名额分配、资格审查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向考生、家长公告招生信息。任何学校不得在考前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不得擅自提前报名开学,不得接收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无学籍人员旁听。对群众举报的考前、考中、考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规定,对相关单位、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亚雄(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3894391   8187661

联系人:高重阳(市招生办)联系电话:3251905

 

附表: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榆林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      2.陕西省2015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3.榆林市2015年中考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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