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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14年中考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榆林教育局 2014-3-15 20:54:44

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榆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榆林市教育局2014年2月28日                        

榆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全市近年来中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好素质教育为出发点,加强学校体育、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考改革;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加大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分配到薄弱初中学校的比例,促进广大薄弱初中提升办学水平,满足广大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期盼;以加快中考管理信息化为重点,试行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录取,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招生考试精细化管理,确保中考改革顺利推进。

二、组织方式

2014年全市中考工作在市、县区教育局领导下,由相关单位、学校组织实施;中考阅卷、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录取按省上要求,由市招生办具体负责。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1.全市省级示范高中,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可提前择优自主招收不超招生总计划15%的学生。

2.每县区须至少确定一所创建时间较早的省级标准化高中(佳县可安排佳县中学)的招生总计划10%用于定向招生,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本县区薄弱初中,分配方案由县区教育局审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榆林中学和榆林实验中学定向生比例各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3%、榆林市第十中学定向生比例占招生总计划的4%,以上三所市属高中的定向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市属初中(榆林八中和榆林十一中),分配方案由市教育局下达。

3.公办普通高中可招收不超招生总计划20%的择校生。从2014年起,榆林中学不再招收择校生。

4.除上述招生计划外,剩余计划为统招生。

(二)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省上下达。

(三)市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职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县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四、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县区招生办按职责要求,分工负责。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职业技术学院、高中阶段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的在校生。

(2)非毕业年级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4)非陕西省户籍且不符合政策规定者。

(二)报名时间

全市中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7日至22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方式

全市中考网报号和原始密码由市招生办统筹安排,县区招生办负责编发。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学校要认真整理本校应届生的相关资料,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花名册按省学籍管理系统规定的格式,以省内、省外户籍分类造册并打印),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在县区招生办统一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2.学籍在市外、户籍在市内的的初中应届生,持户口薄、学籍卡和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本地往届生须持初中毕业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学籍在市内、户籍在省外的初中毕业生。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中“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考生可选择升入普通高中、高职五年制大专、中专或职业高中”的要求,应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身份证件、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办申请报名,并填写《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榆林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后附学籍卡、居住证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5.信息确认。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数码照片采集结束后,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报考信息确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存档。该项工作须在3月26日前完成。

五、自主招生

(一)推荐要求

1.参加自主招生和定向生的学生必须先参加全市中考网上报名,之后通过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推荐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被推荐的学生须填写《榆林市2014年高中自主(定向)招生推荐(自荐)表》(附件2),招生学校负责推荐(自荐)对象的资格审查。

3.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须符合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须达到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文化课成绩优秀。

4.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测试

1.测试时间。全市自主招生测试统一在3月29日(星期六)进行,测试工作在当天完成。

2.测试方式。测试的准考证号统一采用中考网报号,测试科目不得超过三科,测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测试考点一律设在校本部,不得在校本部之外设置考点。

3.测试要求。测试前,招生学校要制定测试工作安全预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测试工作有序进行。

(三)录取

1.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教育局、招生学校共同参与。

2.录取时,各招生学校要持《自主招生推荐(自荐)表》、测试成绩光盘(dbf数据库格式)和《榆林市2014年高中自主(定向)招生录取推荐花名册》(见附件3)参与录取。录取结束后,要及时向被录取的学生告知录取结果,并向其发放市上统一印制的《榆林市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开学后,要将《自主招生推荐(自荐)表》装入该生高中学籍档案内。

六、定向生招生

(一)报考条件和办法

1.报考定向招生的学生必须先参加全市中考网上报名,且是在定向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二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连续在该校初二、初三就读的学生),各招生学校负责定向生的资审和报名工作。

2.凡报考定向招生的学生应填写《榆林市2014年高中自主(定向)招生推荐(自荐)表》,且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作为定向生录取志愿,其所在毕业学校须是所填志愿学校的定向生源学校。否则,所填定向志愿无效。

3.因父母军转安置或正常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定向生招生。

(二)测试

1.定向生招生测试的准考证号统一采用中考网报号,测试时间可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测试方式、命题、考试、阅卷由各招生学校负责。但必须3月30日(星期日)完成。测试前,招生学校要制定测试工作安全预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测试工作有序进行。

(三)录取

1.录取工作在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后紧接着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教育局、招生学校共同参与。

2.录取时,各招生学校要持《榆林市2014年高中自主(定向)招生推荐(自荐)表》、测试成绩光盘(dbf数据库格式)和《榆林市2014年高中自主(定向)招生录取推荐花名册》参与录取。录取结束后,要及时向被录取的学生告知录取结果,并向其发放市上统一印制的《榆林市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开学后,要将《定向招生推荐(自荐)表》装入该生高中学籍档案内。

七、考试

(一)准考证编排。市招生办负责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及存根,并在准考证及存根上加盖县区招生办公章。

(二)考点设置和试场编排。各县区为中考考区,各考区可设若干考点。为便于管理,各考点要尽量相对集中设置。考点每个试场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前后两桌间距不少于80㎝。

(三)试题(答题卡)订制。试题(答题卡)订制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市招生办要根据我市网上阅卷设备要求,做好与省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提前设计答题卡模板,准确统计试题(答题卡)订制数量,按时上报省上印制,保证中考考试、阅卷顺利进行。

(四)试题(答题卡)运送与保管。试题(答题卡)运送与保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榆林市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卷)安全保密实施细则》。各县区招生办须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在编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证明到市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试题(答题卡)、送交答题卡。

(五)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1.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除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中考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初中学校按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依据教学进度安排,以考试或考查的方式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要落实工作措施,指导初中学校加强对初中教学质量的监控。

2.全省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

时间(北京时间)

科目

备注

621

上 午

8301100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放正式听力试题。

下 午

14001600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22

上 午

8301030

 

下 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地要在拟设考点的学校提前试收上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时间要与广播同步,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各县区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在数学、物理与化学等考试期间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六)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另文下发)执行。

(七)按照《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理化生实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另文下发)执行。

(八)体育、艺术实验班专业测试。举办体育、艺术实验班的普通高中,要组织专业测试,测试科目、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测试前,要制定测试和招生方案,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审批。未按要求上报测试方案并组织测试的,不予安排录取。

八、综合素质评价

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陕教基〔2009〕55号和榆政教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评价流于形式,走过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要逐人审核评价结果,确保将真实准确的评价结果记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凡初中阶段获“阳光体育奖章”的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维度可评为A级。

九、阅卷

全市中考实行网上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总分+单科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的方式呈现。单科成绩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确定。学业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

十、志愿填报

2014年,全市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由市、县区招生办组织实施,填报志愿时间届时通知。各县区招生办、初中毕业学校要广泛宣传,引导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条件、家庭状况和网上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学校将《志愿确认表》统一打印出来,并经考生本人、家长同时签名确认。《志愿确认表》由县区招生办收齐,存档备查。凡未在《志愿确认表》上签名或签名不全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考生不得随意将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泄漏给他人或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因此类情况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

十一、建档

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档案包括初中学籍卡(从“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志愿确认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或免试免测审批表。非应届生的中考档案可不装初中学籍卡。

初中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建立,县区招生办负责保管和发放(返籍考生在中考前将本人初中学籍卡上交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后,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方可发给中考准考证)。各学校要严格学籍档案管理,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初中阶段学籍档案不得一次性填写,不得涂改,照片不得更换。县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建档工作的指导和配合,做好对考生档案的审查和管理,以防弄虚作假和伪造档案。各批次录取结束之日起10日内,由各招生学校携带《榆林市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到县区招生办领取所录考生的中考档案。档案领取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错领、冒领。未按时领取初中档案的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安排高中学籍注册和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十二、信息报送

(一)报名信息。3月28日,市招生办负责将全市中考考生报名库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基教二科备案。

(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三类数据。5月2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通过“榆林市中考管理系统”将上述三类数据上报市招生办,市招生办负责数据接收和查验,确保数据的规范完整。5月22日前,市招生办要将三类数据汇总刻录成光盘,报送市教育局局。

(三)考生信息。5月12日前,市招生办将编排完考生准考证号的考生信息库报送市教育局。

(四)体育、艺术实验班专业测试成绩。6月30日前,相关县区教育局要将测试方案、成绩表(参照录取审批表,提供准考证号、测试科目及成绩)、数据库光盘(Excel2003格式)上报送市教育局。专业测试时,市招生办负责安排督查。

(五)志愿信息。志愿信息由市招生办负责汇总,报送市教育局,报送时间另定。

(六)以上报送的信息光盘,须一式两张,贴标签,标签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装入信封内密封盖章。

十三、录取

(一)基本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全市实际,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遵照以下基本原则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成绩等级和中考成绩(含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各科成绩等级)相结合。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可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学生学业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和综合素质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其余四个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

2.在符合上一条原则的前提下,按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各县区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确定。

4.择校生录取中的全市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

(二)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统招将试行网上录取,录取流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2.体育、艺术实验班录取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未按要求组织专业测试的,一律不予安排体育、艺术专业招生。

4.择校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到相应的普通高中申请择校生登记。招生学校要核查考生成绩信息,对拟录取的择校生,由学校统一填写《榆林市2014年高中择校生(补录)预录取花名册》(附件4),并形成数据库(dbf格式),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参加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生录取。

5.普通高中补录。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发布补录信息,公布有关学校缺额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自愿到这些学校报名申请补录,并由招生学校收缴其《准考证》,核查成绩信息,填报《榆林市2014年高中择校生(补录)预录取花名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与择校生同时审核录取。

6.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普通高中要及时向所录新生发放市上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开学后第一周,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周;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普通高中要在开学后第二周将未报到考生登记造册(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等信息)报请市上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还需补录的普通高中要按要求履行补录手续。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十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报名前,市招生办要提前将《榆林市2014年中考管理系统考生操作指南》放在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供考生参阅;报名后,市招生办要组织开展考生网上阅卷答题技能培训,便于其及时掌握网报的方法、步骤和填报志愿、答题的相关要求。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考生、家长全面了解定向生招生等中考改革的新内容、新要求,为考生顺利参加中考提供有效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中考实施细则及安全工作预案,严格工作程序,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中考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各级招生部门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制止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困生报考的行为。

(三)加强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市招生办和市电教馆要分别研究制定《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和《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实施细则》,分别组织实施两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好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单位,配足体育测试器材,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做到送考到校;市、县区教研室要结合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认真落实课改联系制度,积极指导各县区、考生毕业学校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坚决纠正不组织、随意填报的违规做法,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情况,不弄虚作假,确保考试和评价结果准确、客观、公正。

(四)加强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信息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适应网络化管理的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市招生办要做好中考的技术支持、信息标准制定、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安全监控以及有关考试的网上阅卷和高中网上录取系统维护工作,努力做好中考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中考管理系统的各级管理员,须在相关负责人的监督下,由专人负责本级系统的管理和操作。考生报名、成绩、志愿、录取等重要原始信息,均须刻录成光盘,由相关人员确认签字,市教育局各封存1份备查,切实加强对中考信息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五)规范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报名时,录取学校要认真审核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初中学籍档案等材料,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新生入学后,各普通高中要均衡调配师资,合理设置班级,任何班级都不能突破市上班额规定,更不得擅自提前报名开学。

凡已被录取的自主生和定向生与统招生享有同等待遇,与其他录取考生统一编班、统一建立学籍。且不得再参加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否则,取消该生高中录取资格。

(六)严格责任追究。为全面组织好中考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畅通考生、家长的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考前、考中、考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市上将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榆政教发〔2009〕136号、榆政教发〔2010〕57号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榆林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

2.榆林市2014年普通高中自主(定向)招生推荐(自荐)表

3.榆林市2014年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花名册;

4.榆林市2014年普通高中择校生(补录)预录取花名册;

5.陕西省2014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6.榆林市2014年中考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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