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巩义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13年我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豫招中[20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报名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和“3+2”报名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凡是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填报“五年制”和“3+2”,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第二批填报 “小中专”,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小中专志愿。未取得郑州师范学院五年制音乐教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报名时不得报考该校相关专业。
2、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填报志愿在“河南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没有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的落榜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补报志愿,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3、不参加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小中专学校,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三、考试
考试时间、科目和分值同2013年全市中招统一考试。
四、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各招生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
五、体检
体检在考生入校后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
六、收费标准
按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执行。每生交报名考务费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