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河南中考中招 - 郑州中招 - 正文

2013年巩义中招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3-6-3 13:16:50

 

六、奖励与照顾

(一)照顾资格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学校在志愿填报结束后以校为单位携带学生的相关证件到市招办审核确认。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行责任制

各高中、镇(办)教研中心、初中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组,校长、镇(办)教研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中招政策,严格执行中招规定,做好中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

(二)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有关规定,充分认识规范中招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令行禁止。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2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择校费的高限标准要严格按照豫政法[2005]49号和2012年郑州市物价局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和规定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三年1.8万元,市级高中三年1万元,一般高中三年0.5万元,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二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公示制度。中招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认定条件、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是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中招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市中招办、监察室、教育科等相关科室,对中招考试和录取工作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四)加强中招信息管理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全省将统一实行中招网上录取,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

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

(五)做好宣传,保持社会稳定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好本校招生宣传工作,不得向初中学校家长和学生随意承诺、随意签约。各初中学校及教师不得向高一级中学提供毕业生联系方式、家庭地址和考试名次等信息。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课程理念,宣传省教育厅的中招政策和我市今年中招工作意见,使有关政策和规定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中招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今年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八、收费标准

按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执行。每生交报名考务费38元。


  • 上一个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