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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

来源:镇江市教育局 2015-3-8 20:59:18

关于印发《镇江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镇江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和市属各学校(单位)年度工作要点(计划),请于2015年3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李伟娟,电话:88916390。

  附件:镇江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

                        镇江市教育局

                     2015年2月6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卫文体委,市关工委,市人社局,在镇高校,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印发
 

  2015年镇江市教育局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

  继续高举教育现代化建设大旗,坚持以民生服务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实施“巩固、深化、提升、完善”四大战略,为全市教育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奠定新的基础。

  主要目标任务

  1.事业发展核心指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99%以上,其中在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占比90%以上,在省级优质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占比80%以上;学前教育试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财政核拨政策,积极构建就近、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99.9%以上,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10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98%以上。热点普通高中指标分配比例不低于70%。

  2.完成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第一阶段任务。扬中市、润州区综合得分达90分,建成省教育现代化县级示范区,其他辖市区综合得分达85分。全市70%的镇(街道)、75%以上的学校建成市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道)和先进学校。

  3.继续实施教育民生改善行动计划。建立教师义工委员会,全面实施志愿导学。取消市属普通高中择校生。句容市、丹徒区、镇江新区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所。四星级普通高中占比提升到65%,省级课程基地力争实现四星高中全覆盖。完成全市校安工程不少于69万平方米,其中完成市直不少于6万平方米。完成市属学校五项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镇中科技楼、六中风雨操场和运动场、崇实女中综合艺术楼、实验高中高一教学楼和美术教育中心。市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建成国家示范综合实践基地。适时启动市特教中心异地新建、江南学校改扩建工程。继续推进学生接送车辆公交化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1.切实加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评估督查。修订完善2015年辖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标准、细则,严格考核程序,督导考核结果在媒体公示,督促辖市区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确保教育经费法定投入落实到位。对校安工程、校车安全、教育设施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改革试点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滞后的地区、项目开展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教育工作顺利推进。

  2.完成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三步走”战略第一阶段任务。加强创建过程性指导,开展示范区建设基层行活动。认真组织创建市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道)、先进学校评估,坚持“达标一个,通过一个”,确保创建质量。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3. 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对国家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协助做好《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制定及落实。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以县为单位逐级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开展第一轮省级优质园(原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复评,争创省、市优质园6-8所,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省优质园在成型园中的占比达78%。进一步推进非在编教师人事代理制度,句容市、丹徒区、镇江新区等地启动编外教师人事代理改革,“两教一保”配备率达70%以上,专任教师大专率达85%以上、持证率达80%左右。健全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管理制度,提高普惠性民办园优质普惠覆盖率。组织开展第二轮拔尖教师、优秀园长专业素养提升培训,继续推进《指南》背景下的生活化、区域化、游戏化的保教工作改革。市学前教育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实行数字化、动态化、实时化监管。

  4.努力加大特殊教育工作力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市特教中心、扬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力争异地新建,逐步满足残疾人接受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贯彻教育部将公布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特教学校教研交流活动。推进残健融合随班就读实验工作,加强随班就读管理,建立普通学校省级资源教室2—3个,开展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实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零拒绝”。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围绕补短板、标准化、破难题、上水平,强化辖市区、每所学校“改薄”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市区、市属学校“改薄”工作项目实施、经费安排、中央和省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改薄”绩效等进行专项督查。定期报告辖市区、市属学校改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等,促进各地各校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继续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按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培训活动,开展规范办学等专项督查,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完善市区初中施教区划分,3月开始对镇江城区部分初中的施教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倾听群众意见,拿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施教区布局,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严控择校比例,巩固均衡分班成果。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对市区小学教学质量、学习习惯、学校管理、体质健康等进行综合监测。

  6.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公布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根据国家和省课程实施指导方案,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流程,保证新课程方案有序施行,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进一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加快星级高中创建步伐。指导扬中市第二中学制定四星高中创建方案,督促2015年接受省教育评估院复评的普通高中及早做好迎接复评估准备,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确保高中办学质量稳步提升。进一步引导促进各高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育人环境,突出办学特色,形成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格局。探索分层办学改革,坚持分块推进,分层指导,对各高中分层次提出教育教学目标,把“老六所”高中、其他四星高中、三星高中,作为不同单元提出不同要求。支持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密切合作,鼓励高中与高校进行系统性课程研究,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享教育资源,分享教学经验,突破现有培养方式,共同实施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逐步实施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调整中考考试科目,统一组织实施中考理化实验考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加强招生管理,对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监督和检查,营造规范、公平的制度环境。实施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推进精致管理,着力提升管理质态。强化视导,进一步落实《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鼓励学校优化晚自修、双休日活动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

  7.加快中职教育优质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规划和部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和保障机制。推动丹阳中专完成中职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并通过省和国家级验收。创建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2所、建成3个左右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2个省级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实训基地。进一步扩大中职“3+4”“3+3”等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规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仿真教学、工作过程导向和校企一体化育人等模式,推动中职“2.5+0.5”学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完善中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技能抽测制度以及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会考制度,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超98%。完善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等年赛机制。完成第二轮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地方产业结构吻合度调研工作。

  8.提升社会教育发展水平。制定镇江开放大学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开放大学理事会制度,推动辖市和丹徒区完成开放大学挂牌并运行。加强“镇江终身教育在线”网站学习资源建设,引导和激励市民注册学习,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完成农村各类实用技术培训5万人次,农村妇女“网上行”培训1600人。制定老年大学现代化标准,加强市、辖区老年大学建设,推动镇和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立老年学校。完成镇和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村)居民学校的设置工作,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6个、省居民学校60个。开展社区教育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

  9.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发展服务。进一步强化对在镇高校的协调、服务、管理职能,充分挖掘利用高校人才智力资源。激发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有机融合。

  二、加快建立现代教育治理制度

  10.加强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11.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在自主管理试点校工作上有新进展,细化落实配套文件,释放改革红利,激发机制活力。进一步 “减负”,使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自主管理试点校相应免检得到充分落实。坚持科学“放权”,把文件中规定的校长干部使用权、学校岗位聘任权、教师流动决定权和绩效考核分配权下放到位。市属3所自主管理试点校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校自主发展。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制、财政、组织人事等的关心支持,在做好存量改革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增量改革,力争在自主招聘紧缺、特色专业人才和基建项目管理自主权等方面有所突破。进一步增强学校评价的专业性和广泛性,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试行学校评议委员会。启动教育评议会制度建设,筹设教育信息咨询评价事务所。

  12.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推动中小学德育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打破德育专业化发展瓶颈,建立中小学德育研究室,建立德育工作职称评审和拔尖人才评选标准。通过班主任工作室、基本功竞赛、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等载体积极促进德育队伍专业化发展。注重校园文化涵育作用,促进全市学生社团建设课程化、规范化、个性化,建立学生社团联盟,开展校、区际社团联盟互动。发挥仪式活动育人功能。加强学校德育校本课程建设,推广10家优秀德育校本课程建设成果和经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首批学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素养培训,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员考核认定制度,组织500名心理健康教师、20名心理咨询员培训及认证。创建10所第三批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参加首届省、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创建工作。完善“三位一体”家校合育网络,形成《中小学校外活动阵地德育导航手册》,提供全市30所场馆的参观路线及活动套餐供选用,用好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推进班教小组、新型三好生制度、志愿服务制度三项德育制度改革,落实10所试点学校。建立女学生教育专业委员会,落实4所试点学校。深化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开展“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

  着力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出台全市普通中小学课程建设指导意见,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引领学校加强课程领导力建设,推动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认真做好省、市薄弱初中课程项目,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小学特色文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指导和跟踪调研,开展专项视导,提供交流平台,提高建设水平,促使学校在创设特色校本课程等方面进行实验,建立多样化、特色化的培养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切实发挥好课程基地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改变育人模式中的作用。持续推进高效课堂建设活动,落实好高效课堂建设年度计划,定期举办研讨、观摩、展示活动,促进学校构建各具特色、便于操作、效果优良的课堂教学模式,在总结、提炼、提升的基础上形成“镇江好课堂”模式。

  着力推动体卫艺工作改革。全面落实“每天一小时”刚性要求,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深化教体融合,推进市队校办、名校办名队,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计划,推进体育传统校、特色校建设,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深入开展传染病预防、控烟、防艾滋病等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切实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完善晨检、因病缺课报告制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深入开展“阳光下成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促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校美育发展。

  13.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师德建设,深化志愿导学活动,大力弘扬教师正能量。组织开展第31个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评选表彰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各类先进教师典型。巩固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教师培训“多方参与、公开招标”多元培训机制,完善培训质量绩效评估机制。改进教师培训体系,建立以优秀教师作为主要培训者的师训骨干队伍,进一步增强上岗培训、提高培训、骨干高级研修等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整合组建市教师发展中心,帮助指导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创建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国家级教师发展中心)的示范作用。

  深入推进青年教师“1358工程”,修订各类拔尖人才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市第七批中青年骨干教师评审。加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力度,改革高级职称评审教学能力现场考核办法,坚持向农村倾斜、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的评审导向,试行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飞行检查听课制度,探索网络申报职称评审办法。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至少要有2年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或参加过异校交流的经历,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要有一定志愿导学义务辅导或义务服务的经历。

  贯彻执行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加大教师交流力度,专任教师、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5%。积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支持优秀教师由城镇向农村、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的正向流动。积极探索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的管理改革。

  实施“八大激励”行动计划,落实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措施。修订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探索不合格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健全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深入推进“教工之家”建设,完善教代会管理。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拓展互助基金管理内容和使用办法,将工会打造成教职工的“温暖之家”。

  三、完善教育生态化、科学化发展体系

  14.研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发展成就,认真分析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科学提出未来五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15.科学编制好2015年预算。保证教育经费足额预算,将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好预算内公用经费政策,确保初中、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定标准的10%。建立中小学维修长效机制,校舍维修经费标准高于省基准定额的10%。足额安排各项学生资助经费、教师培训、学生体质监测、体检、高中学生军训补助、安保人员等专项经费。

  16.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贯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市财政部门对教育专项资金全面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对确定的2014年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周密部署评价工作,加大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促进经费管理水平的提高。

  17.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力度。强化法定增长意识,严格执行附加新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编制好专项经费预算,并严格有序执行。努力推动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政策。落实重点目标任务的经费保障,稳步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18.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实施市政府特困群体托底保障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政策落实率达100%;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助学金,资助面达100%。做好教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工作。落实中小学乘坐接送车辆学生保险经费。深化学校食堂管理改革。切实加强经费、资产、政府采购、教育收费管理。

  19.加强教科研工作。要加强教研课题研究和管理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发挥“镇江好课堂”后续影响力。加强教师专业发展与培养,创造教师培养的新成果。创新教研方式,转变教研行为,提高教研质量。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注重对教研员队伍的过程评价和管理,提升教研品牌。推动市区学校教科研片区活动改革,加强各类“学校共同体”的管理,组织市精品课题和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重视学会、研究会建设,办好《镇江教育》,促进教科研工作横向联系。

  20.加快提升信息技术应用和装备管理使用水平。落实江苏智慧教育行动方案,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启动 “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全面建成“教育云中心”,完成新开发平台上线使用,逐步进行各类平台向云中心迁移。完成全市教育卡的注册。创建60所“数字化校园”。加强“数字化e学习”试点项目研究。丰富教育信息网教育教学资源,构建适用的中小学学科资源。开展学科微课程建设,完善在线学习平台。拍摄制作各类教育教学课堂实录、讲座等。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教育装备达标升级,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基本达到省Ⅰ类标准,深化装备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促进装备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21.拓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空间。进一步加强少年宫的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牵头组建全市校外教育联盟,筹备成立市陶研会校外教育专委会,积极探索校外教育师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技教育的投入,组建校外科技社团和乒乓社团。完善“菜单式”劳技课程服务模式,每学期开发一个新课程。做好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的课程设置、读本编写、师资培训和场馆内部装备及装饰工程等,6月底基地落成开放。

  22.加强教育法制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教师普法工作,大力开展网络普法,继续开展优秀法制教育课展示活动,做好法制长廊(展室、橱窗)的建设工作。畅通公开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信访渠道,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方便。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23.扩大教育宣传和国际交流。坚持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利用新媒体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做好 “镇江教育发布”微博管理,争创省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分析、研判和引导工作,扩大教育影响,塑造教育形象。建立4—5个“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发展共同体”试点单位,推进区域性教育国际化整体发展。

  24.发展语言文字事业。巩固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做好辖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面向社会继续开展“京江明月中秋韵”经典诵读活动。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镇江市系列活动。深入校园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开展“千师送教”中华经典诵读进社区到乡镇活动。

  四、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保障

  25.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市委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按“思想引领先进、支部班子先进、党员队伍先进、工作机制先进、作用发挥先进”建设标准,积极开展“亚夫精神”引领行动、“领头雁”培养行动、党员先锋行动、党内生活规范行动和特色发展助力行动。依据《党支部考核评分细则》,加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力度,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努力形成“一校一品”。

  26.加强干部培养、选用和考核。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干部培养,对新任校长及新提拔干部强化跟踪指导,规范基层学校机构和职数配备。严格干部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办好校长发展学校,推进“N+1”学习模式,组织好暑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境外高级研修班和网络在线培训等。加强名校长队伍建设。

  2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点时段的廉洁自律工作,坚持作风建设“三查一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继续开展“庸懒散”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电子监察长效管理机制,重点督办网上预警、报警事项,努力实现全覆盖、全贯通。规范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理和管理办法,拓展案源线索渠道,严肃查办违纪案件。规范各类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

  28.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继续开展行风建设社会公开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机关干部进校日”“教师社区服务日”制度。开展教育行风建设十大亮点评选。做好档案、老干部、退教协、妇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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