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努力实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镇江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当年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专科“3+3”、五年制高职、省属普通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所有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2.根据国家、省关于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统一要求,从2015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取消“计划外招生(择校生)”,同时取消收取相应的“择校费”。
3.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违规招收外省及我省其他市的考生。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与招生计划相符,并到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任务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但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一年的学生不得报考。
2.曾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初中阶段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热点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二)报名规程
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卡、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学校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1.关于跨辖市区就读考生。本市户籍考生原则上不能跨辖市区报考。跨辖市区就读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另外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法定监护人在考生学籍所在地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且有自己的房产(不得为商铺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由各辖市(区)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和集中上报工作,并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
跨省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如回我市中考,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入我市有关学校,取得我市正式学籍方可报名参加中考。
2.关于往届生。符合条件的往届生可在指定报名点(市教育考试院或各地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须另外交验毕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
3.关于外市户籍考生。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市户籍考生,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就读呈批表》(附件1),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三)收费标准
根据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教发〔2006〕22号、镇价费〔2006〕24号、镇财综〔2006〕1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等文件精神,初三考生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体检费18元,考试费(含体育)每科9元。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每科9元。
(四)体格检查
考生在中考之前必须参加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各地各校要加强纪律教育,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检查质量。
四、志愿填报
2016年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段上网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
5月25日-5月27日。
(二)志愿类别
1.江苏省免费师范男生;
2.热点普通高中;
3.其他普通高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五年制师范;
4.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5.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志愿填报规定
1.江苏省免费师范男生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前,提前录取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男生。取得免费师范男生面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该志愿。
2.热点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可选择当地一所热点普通高中填报。
3.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职“3+4”分段培养班与五年制师范志愿;
三类之间可以兼报,设A、B、C、D、E五个平行志愿,中职“3+4”分段培养班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在计划中选择填报。
4.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志愿。
分两个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是第一阶段,两者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中职“3+3”是第二阶段,考生可选择填报。
5.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中任选一类,每类可选两所学校,每校可选择1—2个专业,并可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填报志愿时,凡未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栏中表明意向的,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五、毕业升学考试
2016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兼具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功能。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
(一)学业考试
1.命题原则
以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为指导,以镇江市各学科中考《考试说明》为依据,充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试题难易适中,具有较好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
命题要符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重视思维创新;要科学设计命题内容,体现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之间的和谐统一。
2.科目、分值和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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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含听力和口语) |
物理 |
化学 |
思想品德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合计 |
|
分 值
(分) |
120 |
120 |
120 |
100 |
100 |
20 |
60 |
等级 |
等级 |
40 |
680 |
|
用时
(分钟) |
150 |
120 |
120(其中听力和口语20分钟) |
100 |
100 |
60 |
60 |
120 |
/ |
/ |
3.文化学科考试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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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6月17日 |
6月18日 |
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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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科目 |
初三语文 |
初三数学 |
初三英语(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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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9:00—11:30 |
9:00—11:00 |
9:00—10:40 |
|
下午 |
科目 |
初三化学 |
初三物理 |
初二地理、生物 |
|
时间 |
14:00—15:40 |
14:00—15:40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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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初三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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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16:40—17:40 |
4.相关说明
(1)关于体育科目考试
参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镇江市中考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精神执行,考试日程另行通知。
本市考生跨辖市区就读的,统一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体育中考。
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在报名所在辖市区参加体育中考。
(2)关于英语科目考试
英语考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和笔试,满分120分,用时共120分钟。其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用时20分钟,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笔试满分90分,用时100分钟。
在其他省辖市取得2016年江苏省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的,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计入该生当年中考总分。
(3)关于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90分以上(含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初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若两门科目中任意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等的,可在2016年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在“C”及其以上等级的统一计作“合格”。
在我市参加2016年中考和升学,但初二阶段未参加过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2016年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且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在初二阶段参加过我省其他省辖市组织的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后转入我市就读、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科目有效成绩证明可申请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