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求
(1)考试科目、分值、用时
|
科 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含听力和口语) |
物理 |
化学 |
思想品德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合计 |
|
分 值
(分) |
120 |
120 |
120 |
100 |
100 |
20 |
60 |
等级 |
等级 |
40 |
680 |
|
用时
(分钟) |
150 |
120 |
120(其中听力和口语20分钟) |
100 |
100 |
60 |
60 |
120 |
/ |
/ |
(2)文化学科考试日程
|
日 期 |
6月17日 |
6月18日 |
6月19日 |
|
上午 |
科目 |
初三语文 |
初三数学 |
初三英语(笔试) |
|
时间 |
9:00—11:30 |
9:00—11:00 |
9:00—10:40 |
|
下午 |
科目 |
初三化学 |
初三物理 |
初二地理、生物 |
|
时间 |
14:00—15:40 |
14:00—15:40 |
14:00—16:00 |
|
科目 |
初三历史 |
初三思想品德 |
|
|
时间 |
16:40—17:40 |
16:40—17:40 |
|
(3)关于考试的相关说明
①体育考试
参照《扬中市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方案》精神执行。
本市考生跨辖市区就读的,统一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体育中考。
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在报名所在辖市区参加体育中考。
②英语考试
英语考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和笔试,满分120分,用时共120分钟。其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用时20分钟,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扬中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笔试满分90分,用时100分钟。
在其他省辖市取得2016年江苏省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的,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计入该生当年中考总分。
③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90分以上(含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初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若两门科目中任意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等的,可在2016年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在“C”及其以上等级的统一计作“合格”。
在我市参加2016年中考和升学,但初二阶段未参加过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2016年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且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在初二阶段参加过我省其他省辖市组织的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后转入我市就读、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科目有效成绩证明可申请免考。
④阅卷形式
我市中考阅卷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我市设阅卷点组织评卷。阅卷教师在镇江市范围内统一选聘,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镇江市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⑤关于升学成绩处理
升学考试总分为68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以上各学科考试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成绩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