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明确录取程序和操作流程规范,近日,市教育局制定《淄博市2015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布。
《细则》是根据《淄博市2015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15〕号)而制定的,是对网上招生录取程序和操作流程的进一步细化,是录取操作的基本规范。
《细则》主要明确了推荐生、特长生录取和综合录取的录取程序。与往年相比,首先,特长生志愿填报时间调整为学业成绩公布后进行,以便于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合理的填报特长生志愿。其次,综合录取变化较大,一是调整区县提档线划定办法,即,按照每个区县扣除提前录取的推荐生和特长生人数后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等额划定各区县提档线;二是指标生计划只录取首次志愿填报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三是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录取,可最大限度地避免高分落榜现象,更加公平、公正。四是增加了征集志愿录取环节,提高录取效率和精准度。另外,《细则》还对中职类学校录取工作程序和办法以及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目前,初中学业考试阅卷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7月1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及时组织分区县中考招生咨询会,7月4-5日、15日分两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7月中旬进行集中录取,整个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科学、公正。
预祝每一位考生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