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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整理自: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3-28 21:32:03
为满足教学需要,特向全国招聘中学教师33名。

    一、招聘的职位、专业和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及以下资格条件:

    社会人员: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籍的,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称号之一优先聘用。

    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已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考试;应聘其他学科教师的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体育、美术、音乐可适当放宽)。

    4、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含非师范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0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说明:“应届”指全日制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 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www.ns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31日(星期二) 12:00时至4月7日(星期二)12:00时。缴费截至时间为4月8日(星期三)15:00时。

    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人,免笔试者只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具有国家“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社会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网上报名时,报名者暂不填写具体应聘单位,只填报应聘学科(详见附件1),待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具体应聘学校职位。

    每位应聘者网上限报1个学科,每个学科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才能开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于4月9日(星期四)自行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4月12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面试初定4月18日—19日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的人数,у代表进入资格审查的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定4月24日(星期五)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面试成绩同时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专业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试教的形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专业能力测试初定4月27日—29日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5、填报录用志愿

    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填报录用志愿人员名单,每个填报者只允许填报2个志愿,根据总成绩和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安排录用单位,录用一人或同属一个学校的职位则免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高低递补。

    (四)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谋出路。

 

 

广州市南沙区人事局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咨询电话:34683341,何老师、梁老师)

附件:

 招聘学科表.xls

 招聘职位表.xls

 应届毕业生适用.doc

 社会人员适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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