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公开招考教师、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经毕节地区人事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任教师、管理人员5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专业及招考人数
招考专业及招考职位人数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5.体检;
6.考核、政审;
7.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地区人事局和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在贵州人事人才网、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网、毕节教育网、《毕节日报》及毕节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09年4月 20日—2009年5月1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4日—18日(9点—17点);
2.报名地点:毕节地区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毕节市拥军路1号,老三餐馆六楼);
3.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及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本人业绩的相关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地区人事局的指导下,由职业技术学院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名考务费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毕节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本次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凡参加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岗人员,报考时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各项加分条件只加一项分,不累计加分。
2.对工作未满一年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允许报考,但不加分。
3.办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向服务所在县(市)“引导办”申请,经审查确认,填写《“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各县(市)“引导办”报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填报《“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后,由各县(市)团委上报团地委审核确认,报毕节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毕节地区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命
题、制卷、阅卷。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内容为《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60%,内容为相关专业学科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6月14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5: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6月8日-10日,地点:毕节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面试(试讲)在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和专家教师组成的考官组负责。内容以现场试教或问答为主,并进行现场打分。面试(试讲)考官组每组设7名考官,当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5名考官的分数除以5得出考生的最后面试(试讲)成绩。考生面试(试讲)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面试(试讲)时间: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2009年6月20日—21日内完成,每天8点30分至18点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六、体检
每个招聘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成绩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并按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由毕节地区人事局临时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在地区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截止2009年8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形;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送毕节地区人事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毕节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联系方式
1、毕节地区人事局:
录用调配科电话0857-8222297 联系人:顾 萍顾 韬
考试中心 电话0857-8222949 联系人:龙盛麟 金开武
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电话0857-8330367 联系人:李冰
学院网站地址:www.gzbjnx.com
电子邮箱:bjbli@qq.com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