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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整理自:哈尔滨人事局 2009-4-24 9:40:53

哈尔滨市南岗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多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为哈尔滨南岗知识创新区吸纳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计局雇员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招聘雇员和社区工作者共计177人,包括以下岗位:

1、街道办事处雇员:计算机18名,文秘18名;

2、乡(镇)政府雇员:计算机2名,文秘2名;

3、统计局雇员:计算机1名,统计4名;

4、社区工作者(以统计工作为主)岗位:132名。

二、招聘条件及程序

(一)招聘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身体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哈市城镇户口(外县市除外),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雇员分为计算机和文秘岗位,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要求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报考文秘岗位的要求具有文科类专业;

4、统计局雇员分为计算机和统计岗位,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要求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报考统计岗位的要求具有统计、财会类专业;

5、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

1、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聘用名额。根据考生所报岗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

3、政审与体检。由南岗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次顺延。

4、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5、聘用人员工作安排。由区人事局根据聘用人员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到各聘用单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计局雇员聘期及相关待遇。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根据单位需要和个人表现,最多可以续签1次,续签期限不超过2年。每月工资1000元。养老保险参照现行的哈尔滨市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执行,医疗保险参照哈尔滨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执行。

7、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聘用期限为2年,每月工资800元,社会保险按其岗位现行政策执行。社区换届选举时户籍在南岗区的社区工作者可以参加社区干部选举。

8、聘用人员档案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采取自愿的原则,可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保管。未聘用人员信息录入南岗区人才库,作为人才储备。

三、报考要求

1、现场报名。考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2009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持学校开具的报考证明,注明专业、学历、是否为统招类学历等信息。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审查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

3、准考证发放。2009年5月6日到哈尔滨南岗知识创新区办公室(南岗区联发街1号,北京街与联发街交叉口)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5、免收报考人员报名、笔试、体检等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4月25日9:00-16:0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70号(哈尔滨市第二职业中学、马家沟小学院内)。

咨询电话:0451-82766260  82705754

招聘考试具体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rbrsj.gov.cn/

南岗信息网:http://www.hrbng.gov.cn/

哈尔滨人才网:http://www.hrbrc.com/

 

 

 

 

 

哈尔滨南岗知识创新区办公室

哈 尔 滨 市 南岗 区 人 事 局

哈 尔 滨 市 南 岗 区 民 政 局

200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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