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招生考试网 >> 事业单位招聘 >> 湖南省 >> 文章正文
 
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告
整理自:湖南省长沙市人事局 2009-4-8 16:26:24
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官5名、检察官3名、司法局律师1名(最后选调人数将根据报名人数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法官、检察官:全省范围内的检察院、法院在职专业人员;
    2、律师:全省各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会普通话,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二)各职位的特殊条件
    1、法官、检察官应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具有检察官或法官资格,有2年以上的办案经历。其中检察官限男性。
    2、律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步骤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4月11日到13日到芙蓉区政府五楼人事局513房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工作证和其他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给准考证,不收报名及考务费。
    2、笔试
    参考者于4月19日上午8:30-11:30到芙蓉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室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法律专业知识的运用和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法官、检察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律师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
    由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分职位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法官、检察官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律师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4、体检
    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5、组织考察
    由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原单位对其现实表现和实际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个人档案,落实选调资格中规定的有关条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选。
    四、待遇与管理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讨论确定后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经试用胜任者留用,经区委组织部确认,保留原职级待遇,5年内不得调离本区;不胜任者,可回原单位或自行联系工作。所有录用人员不负责解决家属随迁。
 
附:芙蓉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区 法 院  关长新   4784806
            区检察院  蔡  铃   4748619
            区人事局  段向阳   4683261
            区司法局  龙群锋   4683240
 
                                              2009年4月8日
 
 
 
 
 
 
 
 
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  治
面  貌
 
文化
程度
 
身  体
状  况
 
身份证
号  码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职位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资格
审查
意见
 
    同意报考。
              (盖章)
         年   月   日
          准  考  证  号  码
 
        NO.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9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增教育部控制高职高
    ·山西省2009年高职高专新增、改造、撤销专
    ·江苏民办高校名单
    ·上海市民办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名单
    ·吉林省民办高校名单
    ·辽宁省民办高校名单
    ·内蒙古民办高校名单
    ·山西省民办高校名单
    ·河北地区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全国各地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军事院校(对地方招生)排名榜前十名
    ·普通高校农业类院校名单网址
    ·普通高校政法类院校名单网址
    ·医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电子信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财经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
    ·中国校友会网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汇总
    ·2009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政治家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长江学者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校友榜
    ·2009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科学贡献力排行榜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
    ·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强
    ·200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隆重发布
    ·2009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江西蓝天学院榜首
    ·2003~2009东北地区大学前25名
    ·2003~2009华北地区大学前40名
    ·2003~2009华东地区大学前50名
    ·2003~2009西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西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年中南地区大学前40名
    ·教育部2009年学科评估高校排名结果
    ·2003~2009年广西区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广东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北京市大学前2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安徽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甘肃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贵州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河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河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8黑龙江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年湖北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山西省大学排行前5名
    ·2003~2009浙江省大学前7名
    ·2003~2008湖南省大学前6名
    ·2003~2009吉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江苏省大学前13名
    ·2003~2009江西省大学前5名
    ·2003~2009辽宁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内蒙古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山东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陕西省大学前10名
    ·2003~2009上海市大学前10名
    ·2003~2009四川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天津市大学前6名
    ·2003~2009新疆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云南省大学前4名
    ·2003~2009重庆市大学前5名
    ·2009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20强
    ·2009年中国一般大学排行榜前30强
    ·2009年中国重点大学排行榜
    ·2009年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榜单对比
    ·本科专业目录
    ·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名单
    ·008年度同意撤销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008年度需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