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江西省地方海事局,江西省船舶检验局)具体负责江西省内河航道建设、养护、管理和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法定检验。对航道道政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法定检验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江西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江西省地方海事局、江西省船舶检验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现辖直属单位18个,其中正处级单位3个,分别为省水上搜救中心、界牌枢纽管理处和信江航运建设工程管理处;副处级单位14个,分别为赣州、吉安、宜春、南昌、九江、上饶、景德镇、鹰潭、抚州、新余、萍乡十一个航务分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和水上搜救鄱阳湖分中心、港航工程处、疏浚工程处,正科级单位1个为江西省航务勘察设计院。
一、招聘岗位表(后附表)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2、能够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报考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须本科硕士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凡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不予报名;正在接受原所聘单位经济审查等人员在问题未查清楚前不予聘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
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具体按《江西省2009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09]13号)操作。
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统一考试
1、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时间为2008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4(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入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江西省航务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学生)、学历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2、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按岗位不同进行,面试人员先后顺序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人面试时限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后,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必须签订《体检须知》,费用自理。体检规定在省级三甲(或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编制内正式聘用,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需要、不服从组织安排等人员予以辞退。
七、待遇
1、试用期及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2、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不予正式聘用。
3、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应聘者所填志愿为主,但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流或安排到其他部门、地区工作的可能。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招聘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91—6243409;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91—6371585;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91—6371584;
政策咨询电话:0791—6386235。
附件下载:
省航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二00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