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招录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增加警力,经惠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警察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招录6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女生比例不低于15%),充实到一线执法单位工作。
一、 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范围
警察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户口不限。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有关身体条件的规定;
4、具备从事相应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2、报名地点为:惠民县公安局政工室(惠民县城糖坊街38号);
3、报名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版面2寸免冠照片3张;
4、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或登录邮箱(sdhmgaj@126.com密码为5356017)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再发回。
三、面试
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规定进行,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政审、休检、
考核政审,学校出具学生的在校表现,如有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等不符合政审规定的情况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由惠民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收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享受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3-5356068
惠民县人保局
惠民县公安局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