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滨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为滨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招聘25名雇员制工作人员。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出生的);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12年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在其他考试组织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公开招考男性20人(其中,退伍军人10名),女性 5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26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地点。滨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滨州高新区高创服务中心213房间,联系电话:3309911)。
3、报名需带证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提供本人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代报考人员需交验代报考人员的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从滨州高新区网站(www.bzgxq.gov.cn)下载。
四、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公安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按照各占30%、30%、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测试。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