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特警、警航职位招录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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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9-4-8 21:00:41 |
各位考生: 根据市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报考上海市公安局特警、警航职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4月9日(周四)上午。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曹杨路)。 公交路线: 63路、94路、858路、143路、876路、837路。 二、体检人员和安排 体检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详见附件。凡未列入体检名单的考生,不在本次录用范围之内。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二)请各位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钢笔(圆珠笔)、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体检费270元(体检费用自理)。 四、友情提醒 (一)考生查询体检安排时请核对准考证号,注意重名情况。 (二)体检前一天请勿食过于油腻的食品,勿进行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前往。 (三)体检结果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公布,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考察。 附件:(特警、警航)招录体检安排表.xls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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