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省级机关和垂管系统考试录用
公务员职位调整的公告
因部分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未达到5: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省级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职位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报考人数5人以上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5:1的比例重新确定录用名额。
二、对职位要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合并,合并后的职位按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5:1的比例重新确定录用名额。其中,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职位合并原则上在本市(州)范围内进行,对本市 (州)内难以合并调整实行跨市(州)合并职位的,被录用人员原则上按原报考职位录用。原报考职位录用名额不足的,由省级主管部门调剂录用。
三、对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且难以合并或调整的职位予以取消,对该职位的报考人员调整到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职位,如不同意调整的,相关报名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考生。
四、对无人报考的职位予以取消。
附件:1.2009年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调整情况表
2.2009年全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调整情况表
3.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调整情况表
四川省人事厅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