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项目办: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团省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等部门实施的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和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将于4月15日至5月10日展开报名工作。
各高校团委要认真总结历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招募经验,严格按照各计划的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工作,确保今年的“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
1、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2、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3、2009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
4、2009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项目办
2009年4月13日
附件1: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特制定2009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09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万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专项行动,新增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原"农村区域化"专项行动不再单独实施),完善2009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09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7年2年期和2008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2009年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工作步骤
(以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进度将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一) 服务县、服务岗位申报
1. 服务县申报原则
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名额以及已经明确的各专项行动的服务岗位,根据《关于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县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8】1号)的要求,在充分考虑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就业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审定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资格,确定志愿者名额,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2009年因服务规模扩大,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机构和项目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志愿者服务人数超过30人;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项目办审核,报全国项目办批准。曾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县,2009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
2.有关专项行动服务岗位的确定
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等与有关部委合作实施的专项行动岗位已由省(市、区)专项行动实施部门收集汇总后并经省项目办审核盖章上报相关部委和全国项目办确认。全国项目办将按照此名单招募和分配志愿者岗位。专项行动部门因特殊需要在服务县范围外实施的,由省级项目办与相关省级部门另行签署管理服务协议,志愿者服务期间安全健康管理由相关省级部门直接负责。
3.申报审核服务岗位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基层青年工作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岗位时,要详细填写岗位信息,岗位需求要切合实际,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
服务省项目办负责严格审核岗位信息和数量。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
服务县项目办在确定服务岗位时,尽量选择岗位需求说明详细、后勤保障得力的单位,其中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基层青年工作等专项行动的岗位按照省项目办分配本县计划名额10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支教、支医、支农等专项行动按照120%的比例确定,严格控制县乡机关、企业等其它类岗位,数量不得超过申报岗位数的10%。4月中旬,各服务县项目办将服务岗位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
4.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
4月20日前,服务省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本省服务人数再次核实服务岗位数量及比例,按照对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额分配相应的服务岗位,并及时向对口省项目办通报分配情况。
(二)宣传动员
宣传工作是西部计划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西部计划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发挥西部计划品牌效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发展的重要契机。在今年的形势下,要注重宣传西部计划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实施理念,在引领广大青年面向基层就业,丰富阅历,提高能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注重宣传西部计划组织网络健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管理绩效、强化财政资金依法支出等运行模式,努力树立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要突出做好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优秀志愿者典型的宣传报道,树立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长的实在作用。结合实际组建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事迹报告团,组织巡回报告、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加强新老志愿者交流互动。在形式和载体上,省级项目办特别是高校项目办要善于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工作中要增强新闻敏锐性,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支持,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创西部计划宣传工作新局面。省、高校项目办分别完成"五个一"。报名第一天全国联动,实现"三个同时到达" (全国项目办向每一位2009届毕业生发送的西部计划公开信连同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发布的招募信息同时发到学生邮箱)。
(三)招募工作
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5月11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下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
1. 确定招募指标,落实招募责任
(1)确定各省招募指标。4月上旬,全国项目办综合考虑历年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整体素质、历年完成本科生招募比例、2009年各省招募能力意向,各服务省计划派遣名额等因素,确定与各服务省相对应的招募省的招募指标。
(2)确定高校招募指标。4月上旬,各招募省项目办要将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相关信息通报本省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即教育部《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
5月上旬,招募省项目办在分配本省高校招募指标时,在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少于85%的基础上,对本省招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发挥高校在西部计划招募工作中的能动作用,不断提高招募质量,积极与省专项行动实施部门合作,继续坚持和探索有关专项行动志愿者由相关高校定向招募的原则,确保落实有关专项行动志愿者的专业要求。5月10日前,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和各高校网上报名情况,确定本省各西部计划招募高校的招募指标。
2. 完成"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
(1)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4月15日前,各招募省通过高校申报、省项目办确认的方式,确定本省参与招募高校名单,并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4月15日前,各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并对高校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要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调整。
3. 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4. 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另行通知。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2年调整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2) 笔试、面试。5月11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有条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组织集中笔试、面试等进行选拔。
(3) 统一体检。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
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组织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可由省项目办委托地(市)团委负责统一组织。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无三级乙等医院的城市,应组织志愿者到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
(4) 公示。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5) 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招募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坚持数量和质量统一。既完成招募指标,又尽量满足需求。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招募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招募省项目办,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
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6) 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全国项目办将到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各省项目办也要根据本省招募选拔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
(7) 审定确认
a.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b.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 报送总结
7月上旬,高校根据招募工作情况,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表》,下载打印报表(一式三份),交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留存一份报表,将另两份报表连同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一并报省项目办。各省级项目办负责审核高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表与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完成本省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告,经省级团委分管书记签字,省项目办盖章后,将招募工作报告与各高校报表一并上报全国项目办。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1. 做好服务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 实习见习
有条件的招募省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同时根据本省实际组织志愿者派遣前的短期集中培训。
3. 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各招募省项目办派工作人员集中组织本省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4. 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5. 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青年卡(农行)卡号。
6. 3年期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
7. 岗位管理
志愿者派遣时,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确认的志愿者录用岗位安排上岗,特别是基层青年工作、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专项行动岗位要严格执行。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严禁随意调整志愿者服务地。如发现擅自调换岗位和服务县的情况,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下一年度服务县资格。
(五)管理服务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级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职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管理体系》等规定,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县项目办和用人单位管理服务责任,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服务县年度工作考核,实行服务县考核末位淘汰制。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年度考核,实行服务单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考核特别优秀的志愿者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志愿者评选。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为志愿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
(六)就业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积极争取有利于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
各级项目办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市场)的作用,依托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指导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网上和现场招聘活动。要整合团内资源,组织青联、青企协等团属社团或个人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就业岗位信息,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开展西部计划就业服务基地创建工作。本着合作共建的原则,与积极为期满志愿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并吸纳志愿者就业的用人单位共同探索建立就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探索开展定向培养工作。在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服务期间,通过举办双选会、洽谈会等形式,组织动员用人单位与志愿者进行双向选择,帮助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前确定初步就业意向,并创造条件,为确定意向的双方加强交流、增进互信和志愿者期满后到意向单位顺利就业提供帮助。
对服务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名单,由全国项目办审核统计,于每年2月底前报教育部公布,以便招生单位及时了解志愿者情况,使相关考生享受考研加分政策。
各级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以充分调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积极性。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本省招募的和在本省服务的期满志愿者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高校项目办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县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努力为期满志愿者扎根本地创造条件。各级项目办要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期满志愿者的跟踪培养。
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和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的对接,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相关项目。
(七)评估考核
6月,各省级项目办要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8至2009年度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各级项目办的工作成效和志愿者个人服务业绩进行考核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县项目办对其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
2.省项目办对下一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全国项目办对省、县项目办的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招募、派遣指标和服务县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汇总项目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并抄报有关部委。
(八)总结表彰
各服务省要依据评估考核的结果,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进行总结表彰。主办单位将继续联合表彰优秀志愿者和相关项目办。
五、政策保障
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 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 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7. 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 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 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详见附件3)。
11.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12.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西部计划各专项行动制定的相关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其政策执行。
全国项目办将深入研究、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各省项目办也要与省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生活补贴。
2.志愿者保险费用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七、地方项目
2009年,各省(区、市)项目办要进一步加大地方项目的实施力度,同时要认真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以统筹规范、完善政策、健全机制为主要工作目标,协调处理好与其它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关系。地方项目的实施要与全国项目统筹兼顾,地方项目纳入全国项目的表彰范围,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今年地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根据实际制定,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地市以下项目办自行开展的有关项目,主办单位申请纳入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实施范围的,报所在省级项目办审核,并由省级项目办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附件2: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和团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当前全团重点工作,同时发挥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重要导向作用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周期长、政策有保障等特点,全国项目办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通过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中西部县级团组织服务,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和范围
按照西部计划的实施方式和要求,招募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县级团委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协助开展基层团建、青年就业创业和青年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期间和期满后享受西部计划相关政策。2009年,拟向2008年团中央资助工作经费的2206个中西部县级团委各选派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
1.招募对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招募对象为2009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
2.选拔标准。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2)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4)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5)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其中,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从服务县本县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择优选拔。
3.选派方式。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省内招募为主、跨省招募为辅”的方式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即主要在本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也可适当在本省生源(在其他地区就读但户籍是本省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有条件的省级项目办要组织开展统一的笔试、面试,在选拔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和尊重县级团委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选拔录取工作的针对性。
4.工作内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主要协助县级团委开展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青年就业创业、推动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或服务队建设等工作。
二、政策支持
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相关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三、组织管理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由各省级项目办负责服务岗位确定、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和服务以及评估考核等工作。不在西部计划服务县范围并实施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县为西部计划服务点,由县级团委承担管理责任,负责为基层青年工作志愿者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安全健康管理和就业服务等工作;向县委和上级团委专题汇报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按照规定对履行一定服务年限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志愿者办理相关任职手续;为结束服务期并自愿扎根基层的志愿者创造有利政策条件。
四、工作安排
1.服务地和服务岗位申报。各相关省级项目办根据2008年团中央资助工作经费的2206个中西部地区县级团委的工作需要及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确定2009年的实施地和服务岗位需求,力争覆盖全部2206个县,并落实好提供免费住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等工作要求。
2.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4月20日前,省级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并在信息系统中将服务岗位分配至本省。
3.网上报名和三重审核。5月20日前,报名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高校项目办与院系团委负责报名信息审核,并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同时,报名学生中跨省回原籍的需主动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进行信息登记。服务省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可以查看本省生源的报名信息,在登记确认过程中进行远程面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记录面试人员信息和面试意见。省级项目办初步确定入选人员后,需通过电话或发调查函等其他方式向其所在高校项目办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以供参考。
4.分配名额和录取对接。5月25日前,服务省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和面试结果,确定在本省和外省招募人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合理进行岗位对接。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志愿者回原籍、语言沟通能力等因素,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对接。
5.体检、公示。6月5日前,招募省和高校项目办通过查看信息系统中的对接名单,通知志愿者在毕业高校所在省(区、市)参加统一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招募省在信息系统里填写体检结果。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指标由服务省在本省补招。志愿者所在的招募省项目办负责公示,并向志愿者寄发确认通知书。另,从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中选拔的,直接进入公示程序。
6.集中培训和上岗。各服务省项目办要按照西部计划的统一要求组织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集中培训,同时对第一次接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县级团委负责人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县级团委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志愿者参加上岗前培训。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青年工作、落实推动全团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西部计划选派方式改变后可能带来的新变化,在总结西部计划往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志愿者在基层青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要高度负责,对报名学生加大审核和面试力度,加强全面考察,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真正选拔政治思想过硬、素质全面、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优秀志愿者。各省项目办要加强在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等工作环节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相关县级团委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坚持“严格要求、热情爱护”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管理和评估考核等,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3.统筹协调、探索经验。基层青年工作是今年新增的西部计划专项行动,涉及地区多,招募范围广,选拔标准高,衔接任务重,各级项目办要注意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总结经验,为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扎实推进和西部计划健康持续发展探索有益经验。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
附件3:2009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和《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同时,继续做好2007年、2008年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和2004年至2006年志愿者的创业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09年招募志愿者总数为200名。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2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兰考、洛宁、汝阳、栾川、鲁山、滑县、封丘、原阳、濮阳、范县、台前、舞阳、卢氏、南召、宁陵、新蔡、平舆、确山共18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工作步骤
1、落实岗位阶段(2009年4月6日至14日)。由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岗位,经相关省辖市项目办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
2、组织招募阶段(200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开展集中招募活动。
3、确定人选阶段(2009年5月16日至6月20日)。由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初步审核,省项目办集中组织体检和审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4、培训派遣阶段(2009年7月10日至20日)。对已签订招募协议的大学生志愿者由省项目办进行集中培训和派遣,市、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安置。
三、政策、经费保障
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研究生11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招募时的体检费、培训费及服务期间购买的团体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党政机关录用、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志愿者,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3、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
4、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可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它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优先招聘志愿者。
8、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可在毕业后1年内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帮助。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表现优秀的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者”等评选,并纳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表彰范围。
10、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各级宣传、团委、教育、财政、人事、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扎根基层。鼓励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事、农业、卫生、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每一个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信息;要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的主题,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奉献青春。
3、按需选拔。要根据贫困县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岗位,按照岗位要求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要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的原则,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要鼓励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参与。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后续志愿者的储备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
4、搞好服务。各省辖市项目办要协助贫困县积极申报服务岗位,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各服务县项目办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志愿者派出学校项目办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志愿者招募、审核和签订协议工作,严防出现自行毁约现象;要加强与本校参加贫困县计划毕业生的服务县、服务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合作与援助。
5、严格管理。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加强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基层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发挥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省辖市项目办务必建立完善志愿者生活补助费银联卡发放制度,减少资金运转渠道,使志愿者能及时领到生活补助。
6、不断深化。要加强志愿服务贫困县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注意发现、树立和表彰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典型,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促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河南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6楼(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5903352(传真)
E-mail:hntswzgb@163.com
附: 1、报名登记表 2、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