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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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大理日报 2009-4-20 10:21:12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公开选拔一批州(市)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职位基本要求 全州选拔职位共10个。其中,正处级职位2个,副处级职位8个。 1、党政领导职位 (1)大理州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 (2)大理州委政法委副书记1名(正处级) (3)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处级) (4)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副处级) (5)大理州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处级) 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2、事业单位领导职位 (1)大理州白族文化研究所副所长1名(副处级) (2)大理州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副处级) (3)大理州中医院副院长1名(副处级) (4)大理农校副校长1名(副处级) (5)大理卫校副校长1名(副处级) 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公开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 1、大理州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熟悉文化产业政策业务,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2、大理州委政法委副书记: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法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3、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熟悉机关后勤管理,服务意识强,有一定的机关事务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4、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了解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大理州教育局副局长: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6、大理州白族文化研究所副所长:熟悉和热爱白族文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大理州人民医院副院长:熟悉医疗卫生工作,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8、大理州中医院副院长:熟悉医疗卫生工作,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大理农校副校长:熟悉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农业、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有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10、大理卫校副校长:熟悉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卫生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选拔范围 1、大理州教育局副局长、大理州人民医院副院长、大理农校副校长各1名,共3个职位:面向全省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驻滇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开选拔。 2、大理州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大理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大理州白族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大理州中医院副院长、大理卫校副校长各1名,共7个职位:面向大理州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大理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正处级领导职位的,需在副处级领导职位任满1年(2008年4月30日以前任职);或在正科级领导职位任满4年(2005年4月30日以前任职);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任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4年。报副处级领导职位的,需在正科级职位(含非领导职务)任满1年(2008年4月30日以前任职),不得越级报名。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的,还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正处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副处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点设在大理州委组织部。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大理州委组织部对推荐报考人员进行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之比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四、选拔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范围、要求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从全国通用题库中提取。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下关,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报省公选办汇总后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同时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大理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面试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面试考官由大理州公选办选择确定。面试时设旁听席,凡有意参加旁听者,向大理州公选办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由大理州公选办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及其考试综合成绩报省公选办汇总后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同时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大理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考察工作由大理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大理州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州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四)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选拔结果报省公选办汇总后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布,同时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大理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本公告由大理州公选办负责解释。 《云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可登陆云南网(www.yunnan.cn)下载。 咨询电话:0872—2319765 2319763 监督电话:0872—12380 大理州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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