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09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任职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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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3-28 11:45:17 |
根据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总体安排,2009年我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310名应届毕业生到村任职。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3、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6、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数量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310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市选聘办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根据划定分数线,研究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 (四)面试、考察。市选聘办对通过笔试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六)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公示。 (七)决定聘用。将拟聘用人选上报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八)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明显、党员群众认可的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可选拔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其中,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通过公开选拔或选任制等方式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县直机关领导岗位。 (九)设立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通过风险投资、奖励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为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创办、领办、合办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资助。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 报名者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4月21日-25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527-84353005 84368162 传 真:0527-84353005 84368009 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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