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
3)专业确定原则: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江苏省以外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对于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事管理8个专业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应用心理学、制药工程2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现设有多项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4.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主任的“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泰州市学院路6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2120000,4001800990
传真:0523-80639033
Email:zsbtcm@126.com
网址:http://www.hlxy.edu.cn
专业介绍(部分)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学 制: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医药贸易及医药营销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外企业从事国际医药贸易、医药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在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教学、科研和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学、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了解国际贸易的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医药学的基础知识、较好的外语基础和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具有理论分析和实际操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基础医学概论、药学概论、宏(微)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民商法基础、合同法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应用心理学(本科类)
学 制: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较扎实的心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实践技能的应用心理学专门人才。主要在教育、工商企业、医疗、司法、行政管理等领域从事心理学的应用与研究工作。
培养要求:系统掌握现代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一定的应用心理学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具备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健康教育、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心理学应用与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心理评估学、咨询心理学、心理治疗学、健康心理学、中医学基础、中医临床概论、临床医学基础、 临床医学概论、精神病学、心身医学等。
授予学位:理学士
制药工程(本科类)
学 制: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中药学、中药制药、制药工程等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能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工艺设计与生产、制药设备设计与制造、质量控制、科研开发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系统掌握制药工程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毕业后能从事中药制剂、中药炮制、制药工艺设计与生产、制药设备设计与生产、质量检测、中药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中药学、生物化学、中药化学、药物化学、化工原理、机械设计基础、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酶工程与发酵工程、生物药品分析、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工程学、药事管理学。
授予学位:工学士
针灸推拿学(本科类)
学 制:五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中医药基础理论、针灸推拿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单位从事针灸、推拿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学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习中医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与本专业相关的现代医学、现代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进行中医临床技能、针灸推拿医疗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中医、针灸、推拿知识和技能诊疗各科疾病的能力。
主要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西医诊断学、中医古典医籍、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经络腧穴学、刺法灸法学、针灸治疗学、推拿学基础、推拿手法学、推拿治疗学。
授予学位:医学士
市场营销(本科类)
学制: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学和市场营销理论以及医药学基础知识,从事医药市场营销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医药企、事业单位从事营销工作,或者从事医药经营管理工作,并能在外资(合资)企业从事市场调研和宣传策划等工作。
培养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学、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具备医药学的基础知识、一定的外语基础和运用计算机的能力,毕业后可以从事医药国际贸易、医药市场营销等相关工作。
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宽广的经济与贸易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现代经济学、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熟悉市场营销售规则和惯例;
4、了解市场营销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5、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施;
6、具备医药学的基础知识,具有理论分析和实际操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医药市场营销、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运筹学、民商法基础、合同法、市场调研、药理学、中医学基础、西医学基础、广告学。
授予学位:管理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