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兰州交通大学;部标代码:10732。
第二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铁道校区)。
第四条 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特点: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兼有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办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 兰州交通大学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的体检要求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根据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的不同适当调整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高考实行选考科目省(区、市)的考生,参照“第十三条”原则进行录取。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2B(含)以上,录取时主要考虑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在同等条件下考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0.4 + 专业课成绩 ×0.6,专业课成绩以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计分,在甘肃省录取以省统考成绩计分;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第十七条 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国防生男女比例见公布的招生计划,除国防生招生外,学校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两个专业的考生,须加试徒手画。
第二十条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
第二十一条 在录取时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本科专业学费: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文科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高职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三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四条 博士、硕士及本科办学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校本部);专科(高职)办学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铁道校区)。
第二十五条 2010年学校联合武威市政府成立了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办学地点:甘肃省武威市),2014年继续面向甘肃省招生,采取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
第二十六条
联系部门: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 编:730070 E-mail:zsb@mail.lzjtu.cn
网 址:http://zsjyc.lzjtu.cn/zsb/
办公电话:0931-4938051 咨询电话:0931-4956179
传 真:0931-4938051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运用定量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了解中国的经济政策和法规;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熟悉世界贸易组织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协约的内容和条款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近两年承担科研项目主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教育部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获得甘肃省高校社科奖一等奖4项、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一等奖1项。现有教师19人,其中硕士生导师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100%。
毕业生能够在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贸公司、银行、证券公司、教学科研单位和有关政府等部门从事对外贸易或与之相关的业务工作。
主干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与税法、国际经济合作、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外贸函电、国际结算、电子商务、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世界经济、发展经济学、证券模拟等。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毕业生可在文化、新闻出版、经贸、教育、科研、旅游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与创作、编辑、记者、教学、管理、文秘、宣传等工作。
主干课程: 古代汉语 、现代汉语、文学概论、文学写作、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欧美文学、比较文学、古典文论、美学、管理学、档案系统管理等。
英语(本科类)
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遵循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文学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经贸、教育、外事、文化、新闻出版、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专业人才。同时,依托学校的工科优势,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以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近三年英语系教师承担科研项目7项、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出版译著12部,教材2部。现有教师25人,其中教授 3 人,副教授 10 人,讲师10人,助教2人,硕士生导师12人。所有教师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历届英语专业学生在全国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中均取得优异成绩,通过率在甘肃省各大高校中遥遥领先,并且远远超过全国高校平均通过率;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外研社”杯(原CCTV杯)、21世纪杯、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等演讲大赛中,英语系选手多次获得全国二等奖、甘肃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主干课程:综合英语、高级英语、泛读、听力、写作、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汉英翻译理论与实践、西方文化、英语语言学、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口译、商贸英语、旅游英语、国际工程管理英语、国际工程管理实用英语口语、国际工程管理信函与合同写作、工程英语翻译、标书翻译等。
主要专业方向:英语语言学、英美文学、工程英语翻译。
法语(本科类)
法语专业本科教育遵循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的法语语言文学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经贸、教育、外事、文化、新闻出版、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法语高级人才。
我校法语专业是甘肃省最早开设的法语本科专业。现有教师12人,其中,1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具有硕士学位,常年聘请资深外教3人。
历届法语专业学生在全国法语专业四级考试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在法国驻中国大使馆举办的全国法语歌唱大赛、“卡西欧”杯全国法语翻译大赛、“依视路”杯全国法语翻译大赛、全国法语写作大赛中多次获得全国二等奖。该专业自开办以来逐渐培育出独特的人文氛围,学生以法语协会为主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不定期举办法语语音大赛、法语听力大赛、法语讲演大赛、法语歌曲大赛、浪漫法兰西综艺晚会等。
主干课程:基础法语、高级法语、法语口语、法语听力、法语写作、法语阅读、法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汉法翻译理论与实践、法语口译、法国历史、法国文学史、法国文化等。
主要专业方向:法国语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