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院名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国标代码为13284),上级主管部门是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现设茶山校区、学院路校区。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内,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82号。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工作。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三至第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院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100分及以上。
第十三条 学院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的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是按新型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缴费上学,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经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学院承担浙江省部分县(市、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条 学院对录取的全体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网址:http://rjxy.wzmc.edu.cn/zhaosheng/
2、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2000,86689885
3、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35
4、电子邮箱地址:rjxyzsb@wzmc.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遵照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法学(本科类)
法学专业
学制四年。培养从事法律、医事法律、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目标: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最新进展;熟悉我国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现代医学基础知识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具备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初步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并以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律工作为特长;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诉讼法、卫生法、医事法、法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概论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卫生执法监督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本专业文理兼招
英语(本科类)
英语专业
学制四年。培养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英语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目的语国家的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英语和汉语语言文字处理;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测试;初步掌握一门第二外语;具备开展翻译、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水平。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综合阅读、听力、口语、高级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口译基础、翻译理论与技巧、英美概况、英美文学、第二外语等必修课和外贸英语、法律英语、旅游英语等不同模块的选修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目前,英语专业与美国太平洋大学(Pacific University, Oregon)已建立课程学分互认的合作关系。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外事、经贸、新闻出版、教育、行政、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本专业文理兼招
日语(本科类)
日语专业
学制四年。培养从事外交、经贸、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应用型日语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日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日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正确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日语和汉语语言文字处理能力,具备从事翻译、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初步掌握一门第二外语(英语)。
主要课程:基础日语、高级日语、日语听说、日语会话、日语阅读、日语写作、日语翻译理论与实践、日语文学作品选读、日语视听、日语口译、第二外语(英语)等必修课和日本概况、日刊选读等选修课。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目前,日语专业与日本富士常叶大学、北陆大学已建立课程学分互认合作关系。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外事、经贸、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本专业文理兼招
应用心理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培养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评估、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应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掌握系统规范的心理统计、测量、咨询、治疗等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进行心理学实验和心理测量的基本能力和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应用心理学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应用前景,了解现代医学基础和临床知识;掌握组织管理心理学;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备开展应用心理学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管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精神病学、变态心理学、心身医学、中枢神经系统解剖、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概要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各级医疗保健、教育、心理咨询等机构从事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评估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本专业文理兼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