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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4-5-20 10:29:18

2014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院部委码:13288

(二)院址:

镜湖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邮编:312000

南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         邮编:312000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六)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招生原则

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提档,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

(二)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1.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

2.安排考生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三)江苏省考生录取,按要求实行特别规定: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四)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实行按类招生的,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分流,但所选专业学生人数不足15人时,原则上不开设该专业。

(五)外语语种要求: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六)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

(七)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八)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一)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美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二)浙江省美术类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艺术类第二批(本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六、入学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组织机构

(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设机构。

(三)绍兴文理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电话:0575-88341824

八、收费情况

(一)学费:本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二)住宿费:按不同的住宿条件分档次收取,每生每学年900-1350元。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5-88345555,88345700,88325662(传真)

(二)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00

(三)学院网址:www.ypcol.com

十、其他

(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贸企业、外运单位从事实际业务和管理工作,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高级应用型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应用统计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理论等。

就业方向:设立纺织品贸易和国际物流两个专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对外贸易企业、银行、外运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际业务和管理等工作。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扎实的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较强的办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为民商事、经济类非诉讼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应用能力,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Ⅰ-Ⅱ、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Ⅰ-Ⅴ、刑法Ⅰ-Ⅱ、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金融企业法务部门从事行政、法律类工作。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信息编辑能力和现代办公技术等专业技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基础写作、文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高级文秘、行政管理、中小学语文教学、新闻编辑与文化传播等专业业务工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机械工程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从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机械制图、工程力学、机械设计、液压与气压传动、电工与电子技术、机电传动控制、机械制造技术、数控加工技术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机械工程设计与制造的相关领域,从事机械行业的零件设计与加工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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