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吉林建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程力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建筑学(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工程管理(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专科专业:
动漫设计与制作(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市场营销(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风景园林专业,色盲、色弱者限报。其他专业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考生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4、对于享受教育部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成绩提档;专业录取时,若成绩相同则高考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5、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时,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和其他文史类专业的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理工类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
7、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两点:
(1).黑龙江、山东、江苏、河北、安徽、山西、辽宁七省市艺术类考生须持有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吉林、湖北、湖南、河南、浙江、甘肃、江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艺术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统考,并获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
(2)、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8、我校在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四省(区)招收理工类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重新分专业。
9、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一门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必测科目等级4C以上;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10、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个别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与本章程相矛盾,以该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j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66063 84566064
联系人:王春来、刘佳鑫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建筑大学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本科类)
专业介绍:本专业以人的全面发展和服务社会为宗旨,培养具有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巧,在社会工作专业机构以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社区等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实务与管理工作,具有专业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社会学、社会工作概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心理学、社会福利思想、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政策分析、社会工作行政、社会保障学等。
就业方向: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社区等社会组织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建筑学(本科类)
专业简介:建筑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研究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室内设计、园林与景观设计等,具有技术性、艺术性和社会性特点。关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学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综合建筑设计理论,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室内外景观与环境设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建筑设计、规划和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建筑设计基础、美术、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中外建筑史、建筑物理、建筑设计原理及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及设计、城市设计原理及设计、建筑设备、建筑施工、室内设计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到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研究院,或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从事城市与建筑领域内的规划、设计、管理、教育、科研、开发、咨询等方面工作。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建筑学学士
风景园林(本科类)
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是东北首个被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景观学 (风景园林)专业的单位,该专业以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为依托,主要学习外部空间与景观环境的设计方法和理论。经过四年的学习,将学生培养成具有较高设计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环境艺术概论、形态构成、设计表达、建筑设计、场地设计、景观设计原理、环境景观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外建筑史、城市园林绿地设计。
就业方向:通过专业技术技能的训练,毕业后可以到规划设计、景观园林设计与相关的施工等单位从事设计和管理工作,以及在规划、建设监理、物业管理及政府职能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工程管理(本科类)
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具备土木工程技术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工程管理人才。
主干课程:工程力学、建筑结构、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工程造价、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工程项目评估、数据原理及应用、技术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法、管理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种项目管理主体的身份从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具体从事项目可行性研究、土木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工作。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工程造价(本科类)
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掌握工程技术及与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相关的工程造价、管理、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受到造价工程师基本训练,具备现代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在国内外工程领域内从事项目决策和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房屋建筑学、管理学、经济学原理、技术经济学、施工技术、建筑、安装、道桥和市政专业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工程合同与招投标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建设行政部门、建设银行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工作;可在设计、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可从事定额的编写和预算软件的开发与应用研究工作;也可从事教学工作。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美术学(本科类)
美术学
美术学专业以我校设计类专业为依托,围绕城市环境公共艺术系统,重点学习雕塑、绘画技法及公共艺术设计创作方法和理论。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艺术创作及设计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从而形成具有建筑院校特色的美术学专业。
主干课程: 环境艺术概论、设计初步、中外美术史、形态构成、绘画创作、景观设计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史、现代艺术赏析、环境雕塑、材料与技法等。
就业方向: 通过四年的专业技术技能训练,毕业生可以到景观园林设计及与其相关的施工单位从事城市雕塑、公共艺术设计与制作工作,以及从事相关的艺术创作、美术教育等工作。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建筑工程技术(专科类)
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组织、施工管理、施工安全、质量验收、材料检验、编制技术资料及工程造价的基本技能,适应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建筑材料与检测、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地基与基础、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高层建筑施工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组织、现场施工管理、质量验收、施工安全、材料检测、技术资料及工程造价等业务工作。
学制:三年
学历: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