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4-5-26 12:21:01

2014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六条      院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邮编:830011;        哈密校区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邮编:839000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八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招生政策,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第九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五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受专业及岗位限制,部分专业女生请慎重填报志愿,具体以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二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000元、3000元、2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为四等(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民语言预科学生可享受一年免收学费、住宿费的优惠政策。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经参加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及英语、计算机相关等级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并由自治区人事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要求,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直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七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六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当年专业及计划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修订,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联系电话: 0991-7922479   0902-2399120(哈密校区)

电子信箱:381317045@qq.com1429425965@qq.com(哈密校区)

网址:http://www.xjtzy.nethttp://www.xjtlgjjx.com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高速铁道技术(专科类)

高速铁道技术

1.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高速铁道技术

专业代码:520201

2.  教育类型及学历层次

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层次:大专

3.  招生对象及学制

学制:全日制三年

4.  专业培养目标

掌握高速铁路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高速铁路轨道、路基、桥梁、隧道等相关工程的施工及维护,安全作业和自我保护等专业能力;具有资料查阅、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创新、解决问题策略、制订工作计划、获取信息、运用理论知识等方法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沟通和组织能力、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心等社会能力;面向铁路建设施工、维修养护、监理等企业,满足铁路工程建设及维修等一线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5.  主要课程

《高速铁路轨道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路基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桥涵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隧道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施工组织与管理》等。

6.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普通铁路、工程监理等大型企业运营维修管理部门。

电气化铁道技术(专科类)

1、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电气化铁道技术

专业代码:520202

2、教育类型及学历层次

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层次:大专

3、招生对象及学制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

学制:全日制三年

4、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电气化铁道牵引供电系统自动检测和调度、接触网运行检修与施工、牵引变配电检测、调整和故障处理及工厂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5、主要课程

《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安全用电》、《电机与电气控制技术》、《电力内外线》、《接触网》、《电力牵引供变电技术》、《变电综合自动化》、《牵引供电规则与规程》、《继电保护与工厂供电》、《高压电气设备维护与检修》等。

6、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国有铁路、地方铁路、城市地铁、轻轨及电力公司等企业的供电部门,从事接触网及电力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调度和管理等工作。

铁道车辆(专科类)

1、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铁道车辆

专业代码:520203

2、教育类型及学历层次

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层次:大专

3、招生对象及学制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学制:全日制三年

4、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综合能力,能胜任铁道和城市轨道企业车辆运用部门和生产部门的运用、检修检测、管理和车辆调度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5、主要课程

《车辆制动装置》、《车辆构造与检修》、《车辆电气装置》、《车辆运用与管理规程》、《车辆检修工艺》、《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基础》、《机械制图》等。

6、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国有铁路、地方铁路、城市地铁及轻轨、具有专用铁路的大、中型企业从事客、货车辆运用、检修、管理和调度等工作。

 


您可能喜欢的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