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318,英文校名为“Jiangxi Science &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江西省省属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招收留学生的资格。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设在江西省南昌市,现有枫林、红角洲两个主校区;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软件动漫学院,办学点设在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合作举办职教本科实验班,教学点设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资格。
第五条 学校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八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向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教育实行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人才三位一体的分流培养模式。招生计划中标注“含职教师范方向”的,是指该专业设置了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培养方向,录取该专业的学生,进校就读后,可根据个人志愿,选学“职教师资”培养方向,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四章 招生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专业报考要求等信息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印发报考指南、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以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高招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网址:www.jxstnu.edu.cn 招生信息网:zsjy.jxstnu.edu.c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考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均执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基本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考:
(一)提档原则
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二)专业录取原则
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基本录取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调剂志愿为止;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分数排队的依据
1、文理类: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加分和优惠分数不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2、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3、艺术类:(1)本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以艺术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简称:专业校考)的省(区、市),考生应取得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测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3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总分)×100×70%]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2)高职(专科)层次: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二、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三、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四、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招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港澳台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对部分专业的录取还作了特别要求的,除遵循上述录取规则外,还须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部分专业录取要求规定》。
第六章 招生体检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第七章 报到注册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凡在《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无故未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在招生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行为者,不予注册学籍。
第八章 资助、奖励
第二十条 为保证家庭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奖、免、助、贷、补”和“接受社会捐助”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的资助。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 学校设立优秀本科新生奖,评定办法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办法》执行。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接受校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校区地址分布:
枫林校区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红角洲校区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第二十六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讯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邮编:330038;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3835961;
电子邮箱:zs11318@163.com。
第二十七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
招生举报监督电话:0791-83805935;
电子邮箱:JXKJSFDXJW66@SOHU.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对外商务调查、分析、管理、服务、谈判方面的专业基本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级政府机构和研究机构等部门从事外贸实务操作工作和商务管理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统计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经济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
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专业见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职业技能训练、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等。
法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较强的处理法律实务能力,能在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能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公证员工作,在大中型公司企业、乡镇社区等部门从事法务、司法助理工作,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三、主要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庭审旁听、专题辩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暑期见习、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办案技巧训练、顶岗实习、毕业论文等。
教育技术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教育技术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获取知识、处理知识、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数字媒体技术以及计算机应用等方面专业知识与能力,能熟练掌握摄影、摄像、电教设备维护、教学课间设计与开发等专业教学技术,在各级中小学及其他教学机构从事信息收集、教学网站制作、多媒体课间制作以及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教育技术学、电视摄像、课间制作、教学体统设计、教育传播学、现代远程教育、多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动画制作、影视导演、信息技术教育
三、主要实践环节
摄影技术与技巧、三维动画制作、数字图像制作基础、课间制作基础、非线性编辑、电视摄像、计算机应用实践、课间制作实训、摄影摄像采风等。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全面和谐发展,具有系统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其他人文社科知识,具有开阔的人文视野和熟练的从业技能,能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语文教学和研究的合格师资,兼有文化创意策划、企事业单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应用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逻辑学、文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文学批评史、美学、文艺心理、基础写作、专业写作、中国古代文学(含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含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史(含作品选)、外国文学(含作品选)、比较文学、民间文学、民俗学、中国古代文献学等。
三、主要实践环节
军事教育、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社会调查、综合实习、科研训练、社会实践、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