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原工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地点: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司综[2012]910号)。办学地点:校本部。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太原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全院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且在本院招生计划120%以内。
第九条 我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实考分从高到低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英语专业需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及格。数学及应用数学专业需高考数学成绩达到及格。
第十二条 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十三条 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达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依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tit.edu.cn)查询。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太原工业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双方专业培养要求,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太原工业学院网址:http://www.tit.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法学(本科类)
法学专业(本科,文史类,四年制)
培养目标:法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适应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多领域的法学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状况以及国内的最新立法动态,能在司法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并能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专门法律人才。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经济学、逻辑学、司法文书、公文写作、证据法、婚姻法、国际贸易实务、律师实务与仲裁、会计学与会计法、金融法、司法鉴定学。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从事审判、检察、公安、立法、司法行政、国家安全部门工作、律师、公证及企事业单位有关法律工作和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英语(本科类)
英语专业(本科、文史类、四年制)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英语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 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英语听力、英语阅读、实用英语语法、基础英语写作、英美文学、英语口语、英美国家概况、英语翻译技巧、高级英语、跨文化交际、英语词汇学、报刊选读、视听、二外、语言学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外贸函电等。
就业方向:外语教学、涉外贸易、单证制作、导游、翻译、政府外事、海关报关、文秘管理等。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本科、理工类、四年制、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理论基础,受到较为严格的数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学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有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掌握数学建模的基本思路和方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解决若干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教学能力和更新知识的能力。
主干学科:数学、统计学、经济学
主要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程序设计、运筹学,数学建模,数值计算,多元统计分析,计量经济学、金融数学、金融学等。
就业面向:专业就业面广,既可从事应用数学和数学应用方面的研究和教育工作;也可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部门从事财务、理财、风险管理工作、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统计调查、统计信息管理、数量分析等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也可继续攻读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本科,理工类,四年制)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掌握数控加工技术、机械制造、机械加工过程及其控制的基本原理、方法、工艺和设备等专业知识,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加工过程自动化、机械控制工程的设计制造、数控技术和数控设备研制开发、CAD/CAM技术的应用研究及生产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应用人才。
主干学科:机械工程、力学
主要课程:机械制图(含计算机绘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控制工程基础、测试技术、现代制造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制造工艺学、机电传动与控制、数控原理、数控加工及编程、数控接口技术、机械CAD/CAM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机械设计制造业或科研单位,从事机械设计制造、加工过程自动化及机械控制工程的设计制造、数控设备开发应用及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科学研究及生产管理及经营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