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线、高职“3+证书”;外省录取批次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我院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45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人/年;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5. 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胡志先
监督电话:020-82907070
传 真:020-82907070
电子邮箱:hlzyyb@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68883280100232801003
传 真:020-82906881
电子邮箱:hlzyzsb@sina.com
学院网址:http:// www.hlxy.net
招生网址:http://www.hlxy.net/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于2014年3月13日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建筑设计技术(专科类)
1、建筑设计技术
培养目标
具有较高图面表现和计算机绘图能力,能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模型制作、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室内外装饰效果图制作、建筑装饰施工等工作,具备从事房屋建筑、景观建筑、装饰工程、室内环境等方面的辅助设计和参与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建筑工程制图、民用建筑构造、建筑结构造型、建筑表现技法、居住小区规划原理、建筑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场地设计、计算机绘图(skechup)、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报价、建筑工程预算等。
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建筑制图实训、建筑构造实训、建筑CAD实训、校外分散教学实践、顶岗实习实践、实训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
职业资格证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证书、施工员、资料员、监理员、质安员。
就业方向
可在建筑设计院、建筑事务所、规划设计院、建筑装饰类设计与施工单位、园林景观类设计与工程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咨询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企业、政府建筑与规划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2、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装饰设计与工程管理方向)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建筑室内装饰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能从事建筑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饰施工管理与预算、建筑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等的高技能人才。
主干课程
素描、色彩、设计构成、建筑初步、建筑构造、建筑表现技法、建筑装饰材料、室内环境与设备、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3Dmax、Photoshop)、建筑装饰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装饰构造与施工、装饰预算与招投标、装饰美术基础、木制作施工技术与质量检测、镶贴施工技术与质量检测、涂饰与裱糊施工技术与质量检测、毕业综合实训等。
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建筑制图实训、建筑构造实训、建筑CAD实训、校外分散教学实践、顶岗实习实践、实训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
职业资格证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证书、施工员、资料员、监理员、质安员。
就业方向
可在建筑设计院、建筑事务所、规划设计院、建筑装饰类设计与施工单位、园林景观类设计与工程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咨询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企业、政府建筑与规划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从事建筑装饰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岗位相关工作。
3、建筑设计技术(景观建筑设计与工程管理方向)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环境景观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图面表现和计算机绘图能力,能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模型制作、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室内外装饰效果图制作、建筑装饰施工等工作,能从事环境景观设计、建筑小品设计及施工技术与管理的高技能人才。
主干课程
素描、色彩、设计构成、植物学、景观设计、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园林建筑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3Dmax、Photoshop)、园林建筑构造与材料、景园工程概预算、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风景写生、毕业设计、毕业综合实训等。
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建筑制图实训、建筑构造实训、建筑CAD实训、校外分散教学实践、顶岗实习实践、实训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
职业资格证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证书、施工员、资料员、监理员、质安员。
就业方向
可在建筑设计院、建筑事务所、规划设计院、建筑装饰类设计与施工单位、园林景观类设计与工程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咨询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企业、政府建筑与规划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从事环境艺术设计领域的设计、施工及管理岗位相关工作。
数控技术(专科类)
1、数控技术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机械加工工艺、数控机床的工作原理与结构、数控编程等基本知识,具备数控机床编程、操作、装配调试与维护等技能,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能在现代制造行业从事加工制造、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考证)、机床认识及普通机床实训、工程材料热处理、机械制造基础、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电工电子技术、CAD/CAM技术、公差配合与测量技术、数控技术专业英语、UG造型设计、数控原理、数控电火花与线切割、数控机床结构与维护、可编程控制器(PLC)。
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机床认识及普通机床实训、CAD/CAM自动编程技术实训、数控车铣中级实训(考证)、数控车铣高级实训(考证)、校外分散教学实践、顶岗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
职业资格证:
(计算机辅助绘图员)中、高级,(数控车铣操作工中、高级),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程序员,加工中心操作工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三维设计行业认证证书。
就业方向:
为先进制造企业从事产品的绘图、零件与产品设计、数控编程加工、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数控机床营销、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也可从事各种自动化生产线的操作、调试、维护和保养等技术工作
2、数控技术(数控编程和CAM技术)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扎实的机械基础知识,熟悉车、铣、加工中心等数控机床操作,精通AutoCAD、UGNX、Mastercam、Solidworks等行业设计、编程软件,掌握零件、产品设计的方法与数控编程加工、精密加工等先进制造技术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
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考证)、机床认识及普通机床实训、工程材料热处理、机械制造基础、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电工电子技术、CAD/CAM技术、公差配合与测量技术、数控技术专业英语、UG造型设计、数控原理、数控电火花与线切割、Solidworks产品设计、UG数控加工。
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机床认识及普通机床实训、CAD/CAM自动编程技术实训、数控车铣中级实训(考证)、数控车铣高级实训(考证)、校外分散教学实践、顶岗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
职业资格证:
(计算机辅助绘图员)中、高级,(数控车铣操作工中、高级),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程序员、加工中心操作工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三维设计行业认证证书。
就业方向:
为先进制造企业从事产品的绘图、零件与产品设计、数控加工工艺设计、数控编程加工、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数控机床营销、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也可从事各种自动化生产线的操作、调试、维护和保养等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