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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4-6-4 10:45:01

201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教育城高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全称为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院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3号。

第三条  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第四条  学院作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高等职业教育类院校,立足垦区,面向全国,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招收并培养高职专科生、成人教育学生等。学院采取多元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突出政府办学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开展其它形式办学。

第五条  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性院校多学科结合、相互渗透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以学分制为基础平台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纪检委负责学院的招生监察工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高职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每年学院专业介绍,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院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高职专科生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6.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7.完成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院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九条  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  学院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3)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有志愿的考生,学院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考生分数未达到学院最低录取线或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第十二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第十五条  除艺术类专业外,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四章经费管理与招生工作监督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经费来源于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院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  学院制定奖贷学金制度。学院奖贷学金的评定与发放,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享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的奖贷学金。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方针、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录取后一周内邮出。

第二十二条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www.nkzy.com/

E-mail为:nkzyzsc@163.com

咨询电话为:0451-88127996、88127995、88127993、88127997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种子生产与经营(专科类)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适应黑龙江省种子生产经营行业发展需要,具有从事种子繁育、生产、经营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良好操作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合作意识、绩效意识、敬业意识、创新创业意识的优秀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

田间试验与生物统计、作物育种技术、作物栽培、植物组织培养、种子生产技术、种子市场营销。

★专业特色

行业重点专业。按学生毕业后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律,设置育种技术、质量控制、种子经营三个课程群,培养学生的育种过程识别能力、品控操作能力、种子经营能力,强化质量意识和全程品控能力的培养。与北大荒种业集团签有订单培养协议。1年带薪顶岗实习,毕业生零求职成本,就业起薪点高,成长和创业空间大。

★就业方向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种子种苗生产与管理、种子种苗贮藏与加工、种子种苗质量检验与控制等岗位,同时适合创业从事良种销售推广。

资格证书: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产品经纪人、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科类)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一级建造师方向)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适应道路桥梁企业第一线生产需要的,掌握道路桥梁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知识,在交通土建类企业技术岗位从事工程施工、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核心课程

道路工程材料、工程测量、路基路面施工技术、桥梁工程施工技术、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质量检验、公路工程内业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概论等。

★专业特色

行业重点建设专业,实行“工学交替2+1”培养模式,1年带薪顶岗实习,做到学习与就业零距离,学生报考测量员、施工员、实验员、资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通过率为9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100%

★就业方向

本专业的毕业生主要在交通土建类企业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现场施工管理等业务工作。主要岗位是外业技术员、测量员、实验员、内业技术员等。学生经过多年的工作锻炼,能力培养以及经验的积累,将来可从事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等工作。同时学生也可以在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工程监理企业等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生物制药技术(专科类)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生物药物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技术改造和生产管理等岗位为工作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

药理学、药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分析、人体解剖与生理学、抗生素工艺、免疫学、发酵工程概论、生物化学、生物制药工艺、药物制剂等。

就业方向

生物药物生产经营企业、生物药物研制与开发单位、药检所及药政管理部门、各类生物工程公司等与生物制药专业相关、相近的领域内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室内设计技术(专科类)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适应室内设计服务等行业一线需要的,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能力,具备室内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软件操作能力和手绘技能,适应室内设计各岗位群要求,在室内设计服务行业从事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工装设计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

Auto CAD(施工绘图)、建筑制图、3DMAX(室内效果图)、商业环境设计。

★专业特色

该专业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专业就业前景好,社会需求量大。

★就业方向

面向室内设计行业,从事室内设计、家装设计、家具设计等工作,兼顾3D建模、工装设计及装饰建筑绘图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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