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应用日语专业语种限招英语(论坛)、日语,其它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 1、按各省市规定比例进行投档。所录取考生的高考(论坛)成绩必须在各省市规定的高职录取控制线以上。 2、投档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4、 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5 、外省市考生: 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