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论坛)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共有专科(高职)专业34个。2010年招生的专科(高职)专业27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2300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院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课均为英语(论坛)。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学院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补充要求执行。
专科(高职)专业: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商务英语、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物制剂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