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论坛)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基本信息
第一条学校全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国标代码:14093
第三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华雄南路
第八条学校网址:http://www.sxycys.com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对于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无法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他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