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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0年招生考生须知
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0-5-18 22:54:31 【字体:小 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0年招生考生须知

考  生  须  知
一、凡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在当地高等院校招生部门统一安排下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在填报普通高等院校志愿的同时,必须在提前录取的军事公安院校栏内,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志愿。志愿表格由当地招生部门统一印发。
二、由于公安工作有其特殊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录取新生时,要经过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审查。学校在填报我校志愿并进入当地高考录取重点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挑选体型、体质、心理和政治表现符合公安工作要求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下一批次其他院校的录取)。为做好面试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联系。
三、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考生,必须自愿从事公安工作。除应具备报考一般高等院校的条件外,在政治表现和身体条件方面还必须符合从事公安工作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如发现身体或政治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重要情况等违反招生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四、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和奖学金制度,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专业伙食补贴,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异者颁发相应的助学奖学金。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修业期满,考核合格,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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