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惠州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办(教育考试中心)、市直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18号)文件精神,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2月1日-12月10日进行,为保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全部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中的信息。
(一)各报名点(中学)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及时告之考生,如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必须立即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二、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一)各报名点要成立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
杜绝高一、高二和高校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杜绝往届生充当应届生报名,严禁非本省户籍考生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市报名,严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市考生的相关证件。报名点资格审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对把关不严执行问责制。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学籍所在的毕业学校为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非惠州户籍考生除外)。
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并做好材料收集工作。材料包括:①常住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页(户口簿首页)、考生本人页。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中学在报考期间,将所有考生报名材料按照报考类别(文、理、体、音、美、单招、高职)和考生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交学籍所在毕业学校的高三年级组备案,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必须有验证人的亲笔签名和学校公章。市招办将对各报名点的考生报名资料进行抽查、复审。
(三)重点做好以下三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1.本省外市户籍、且学籍在惠州的考生(不含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的考生),如需在惠州参加普通高考必须按要求办理借考手续。
⑴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 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经学籍所在中学初审后,由学校统一于12月14日交市招办复审,我市不办理户籍在外省考生的借考事宜。《 借考申请表》由市招办复审盖章后,学校领回该表格并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⑵学校提交《 借考申请表》复审时,同时需提交《非惠州市常住户籍报名人员登记表(借考考生名册)》(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交市招办存档,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elirer@163.com。未经市招办审核的本省外市户籍考生不得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2.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市的考生(迁入时间为:2010年9月1日-2012年12月10日),按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⑴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并交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⑵报名时,所有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我市的考生及考生家长必须签订《惠州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省户籍转入考生报考资格承诺书》(见附件6),该承诺书由各报名点存档。
⑶应届生须填写《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交毕业学校审核,各学校于12月6日前将《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附件5)与附件3及考生报名资料(见⑴要求)一并上报市招办审查,再由市招办汇总后统一移交惠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复核。
⑷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市直(含惠城区、仲恺区)学校于12月6日前将《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附件5)(注明:往届生)与附件4及考生报名资料(见⑴要求)一并上报市招办审查,再由市招办汇总后统一移交惠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复核。
⑸《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需加盖公章,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elirer@163.com。
3.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非惠州户籍)、且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高三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
考生报名前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3),经毕业学校审核,各学校于12月12日将《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与附件3一并交市招办审查,再由市招办汇总后统一移交考生户籍所在地市招办复核。
三、做好普通高考考试费的收缴工作。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各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为: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考试每科收费25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收费50元,英语听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25元;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每生收费200元,美术术科每生收费175元。考生在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时缴纳文化科目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由相关考点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二)市直(含惠城区、仲恺区)学校考试费的缴款方式:由我招办开具《缴款通知书》,学校可通过银联卡(必须是储蓄卡)在我招办直接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各网点现金缴纳考试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单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单考三种形式。艺术类考生可选报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2013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考〔2008〕33号)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往届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成绩),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均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执行。
(三)按照《关于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报考条件的通知》(粤考院〔2012〕333号)精神,各单位要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的具体报考条件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报考事项另文通知)。
(四)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在报名期间前往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
(五)符合“三侨生”条件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请于2013年3月1日前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直接到惠州市外事侨务局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逾期不受理。
(六)持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的有意愿就读国内高校的人员,各中学报名点应告知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进行咨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电话:020-38627826,38627813)。注意:台湾和外籍青年可报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香港和澳门青年不允许报考普通高考。
(七)由于全国各省(市)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不同,目前全国有少数艺术院校或某些省(市)已开始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请各学校抓紧核查本校高三毕业班学生的户籍情况,对不符合在我市报考的学生,提醒其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的省、市招生部门联系,按时回原户籍地办理报名手续。
(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3+证书”高职类的考生参照本通知执行。
(九)普通高考工作具有时效性、重要性、敏感性三大特点,各单位要及时留意省(市)教育考试院(中心)网站最新文件通知,做到每日必看,按规定、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我市普通高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
2.非惠州市常住户籍报名人员登记表(借考考生名册)
3. 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
4.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
5.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
6.惠州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省户籍转入考生报考资格承诺书
惠州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