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09年高考录取批次划分
|
|
| 整理自: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4-22 13:36:19 |
我省录取批次划分为: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和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二、三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本科和高职(专科)。 (1)艺术提前批录取院校: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2)提前批录取院校: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国防生,艺术本科一批和体育本科,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3)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国家部委直属高校、“211”工程等本科院校;艺术本科二批。 (4)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一般本科院校;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艺术本科三批。 (5)第三批本科录取院校:部分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 (6)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公安(司法)专科学校,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7)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和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专科)专业。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