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湖南高招政策考生不能外省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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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株洲网 2009-3-23 13:43:55 |
株洲网讯(马儿)记者昨从教育部门获悉,《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去年对比,高招政策有几大变化,今年对“异地借考”做出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因我省自主命题,考生想到外省借考,基本不现实。另外,新增两类人员不得报考外,规定“二级运动员”加分的最高上限。
湖南考生不便外省借考
今年教育部对“异地借考”做出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湖南省是自主命题的省份之一,自主命题导致试题不同,给“异地借考”带来麻烦。这一新规定基本宣告我省考生不能到外省借考。
今年,教育部对“高考移民”做出专门规定: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作假”考生不得报考
教育部今年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第一,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第二,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二级运动员”最多加2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另悉,2009年经教育部审核后的各高校招生简章将于4月15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集中发布,供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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