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表如下: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9∶00—11∶30 |
语文 |
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 |
基本能力测试
(9∶00—11∶00) |
15∶00—17∶00 |
数学 |
外语 |
|
(二)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史)、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基本能力测试;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工农医)、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基本能力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240分;基本能力测试卷面分值为100分,以考生卷面得分的60%计入高考总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6科由我省自行命题,英语听力和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山东卷考试说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