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范围
3.进行试点的招生院校须为2007年或2008年参加我市高职单独招生试点的院校,试点专业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且教学资源优秀、专业特色明显、就业率较高的重点建设专业。
试点招生院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安排,并于考生报名时公布。
4.试点招生院校共12所,具体是:天津职业大学、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