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文章正文
 
湖南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整理自:湖南中医药大学 2009-4-18 22:05:07
湖南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含浦科教园区象嘴路;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有以中医药学专业为主的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中医药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国家一级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2个国家级、部(局)级、省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专科专病治疗中心,5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9所附属医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四条  200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清或志愿清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无科目加试要求。
 
第十条  我校以加降分以后的实际投档分数作为进档依据,投档分数的加降分原则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第十一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hnctcm-zsjy.com
 
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1、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中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专业6500元/年;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5000元/年;生物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5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3400元/年;英语、应用心理学专业3100元/年;护理专科、中药专科专业42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年·人,5人间960元/年·人,6人间80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级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千金”奖学金、“天龙槐花”奖学金,每学年为500~2000元/人。
 
第十五条  助学贷款:学校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人。
 
第十六条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内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381117。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邮编:410007。E-Mail:hnzyzs@sohu.com,招生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hnctcm-zsjy.com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最新文本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9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增教育部控制高职高
    ·山西省2009年高职高专新增、改造、撤销专
    ·江苏民办高校名单
    ·上海市民办高校名单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名单
    ·吉林省民办高校名单
    ·辽宁省民办高校名单
    ·内蒙古民办高校名单
    ·山西省民办高校名单
    ·河北地区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全国各地民办普通高校名单
    ·军事院校(对地方招生)排名榜前十名
    ·普通高校农业类院校名单网址
    ·普通高校政法类院校名单网址
    ·医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电子信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财经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
    ·中国校友会网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汇总
    ·2009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政治家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长江学者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校友榜
    ·2009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科学贡献力排行榜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
    ·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强
    ·200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隆重发布
    ·2009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江西蓝天学院榜首
    ·2003~2009东北地区大学前25名
    ·2003~2009华北地区大学前40名
    ·2003~2009华东地区大学前50名
    ·2003~2009西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西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年中南地区大学前40名
    ·教育部2009年学科评估高校排名结果
    ·2003~2009年广西区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广东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北京市大学前2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安徽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甘肃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贵州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河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河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8黑龙江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年湖北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山西省大学排行前5名
    ·2003~2009浙江省大学前7名
    ·2003~2008湖南省大学前6名
    ·2003~2009吉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江苏省大学前13名
    ·2003~2009江西省大学前5名
    ·2003~2009辽宁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内蒙古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山东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陕西省大学前10名
    ·2003~2009上海市大学前10名
    ·2003~2009四川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天津市大学前6名
    ·2003~2009新疆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云南省大学前4名
    ·2003~2009重庆市大学前5名
    ·2009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20强
    ·2009年中国一般大学排行榜前30强
    ·2009年中国重点大学排行榜
    ·2009年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榜单对比
    ·本科专业目录
    ·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名单
    ·008年度同意撤销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008年度需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