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汕头大学医学院 (学校代码80001)
二、学校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
三、办学层次:本硕连读(七年制)、本科(五年制或四年制)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联系部门: 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 邮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900467,88900849,88900541, 传真:0754-88550372。
网址:http://www.med.stu.edu.cn/zsjy E-mail:liangz@stu.edu.cn
八、学生奖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基金
我院坚持走“国际化、有特色”的新医学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得到李嘉诚基金会的大力资助。现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包括:
(一)新生奖学金(各新生奖项不重复):
1、全英班全额奖学金
李嘉诚基金会捐资设立“全英班全额奖学金”,推动七年制本硕连读“医学教育全英班”的建设和发展。在校学习期间,“全英班”学生每年由学院提供学费、住宿费和原版英文教材费,全额资助到国(境)外学习培训,并选用美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题库试题检测学生学习水平。
2009年我院从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中直接选拔60名优秀新生进入“全英班(预备班)”学习,提供全额奖学金(一学期);经过一个学期英语强化学习,双向选拔组建“全英班”。
第一志愿报考的高分考生直接选拔安排进入“全英班(预备班)”学习;高考总成绩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分数线70分(含)者,再奖励10000元-20000元。
2、优秀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未获得全英班全额奖学金的其余新生,按高考成绩前5%新生予以优秀新生奖,奖金5000元/人。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特别优秀考生,可以申请“汕头大学杰出新生奖”,奖金最高10万元。
(二)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金
学院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全额资助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进行短期训练学习。根据专业培养特色,学院资助全英班、临床医学(影像方向)、护理学等专业学生定期到美国、加拿大、香港等地进行专科业务培训。
(三)在校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按在校学生总数21%比例,每年度分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生2000元、1400元和1000元进行表彰。本硕连读(七年制)的六、七年级在校学生,参照我校研究生有关管理办法实施。
2、其它: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5000元/人/年),校友奖学金(2000元/人/年);广东省团省委助学金5000元/人、汕头市团委助学金3000元/人,等等。
(四)助学贷学金
1、贷学金:我院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为6000元。
2、勤工助学金: 学院鼓励和帮助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帮助完成学业。特困生可申请给予特困补助金。
九、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
1、我院严格执行国家、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六公开”、“六不准”,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的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在广东省招办出档的考生中,学院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分数择优录取,安排就读专业。我院在录取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诊断专门化方向)(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学生额满后,录取五年制或四年制等专业学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分考生。广东省外招收的学生均录取在七年制专业。
3、确保考生权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同时从第一志愿报考被录取的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中选拔优秀新生进入“医学教育全英班(预备班)”学习。
十、男女比例:不限(所有专业)。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局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每生每年5760元,住宿费:本科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费按招标价格计收。